沅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以奖代补政策实施细则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06-03 11:23

为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县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扶持优势农业特色产业做大做强,鼓励县域农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增强电商多元化服务产业发展,优化农产品供应链标准化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促进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创收,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相关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18〕16号)、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21〕1号)、《沅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以奖代补政策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来源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中央专项扶持资金)。

二、奖补范围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沅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以奖代补实施,重点支持县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扶持优势农业特色产业、鼓励县域农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增强电商多元化服务、优化农产品供应链等方向,对推动全县商贸流通、农产品上行、电商服务、品牌打造和质量认证及农产品供应链(含冷链)等方面作出努力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三、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推动县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1、政策条款:支持建设商贸流通领域共同配送中心建设。支持电商、商贸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县域商贸配送网点建设与配送,实现全县乡镇村当日“线上下单”+次日“线下收货”的配送模式。

补助标准:在县域或主要乡镇建设商贸流通配送中心不少于2个,购置标准托盘或周转筐(箱)不少于1000个,配送车辆不少于5辆,配送线路不少于8条,覆盖乡镇村不少于200个,每天县域商贸配送网点不少于600个,对开展县域商贸配送的经营的主体给予其场地、相关设施设备、系统建设等投入上最高30%的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企业不超过1家。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附件1)、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2)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3)建设有关协议、发票、支付凭证,符合补贴内容的证明材料;(4)其他材料。

2、政策条款:鼓励和引导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自建、改造、合作等方式,对现有商业设施进行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改造,打造商业集聚区。以人口相对聚集的农贸市场为载体,收购各村的初级农产品并进行销售,实现“当日下单”+次日“线下售卖”订单模式,打通县域农产品进城。

补助标准:对在县域或主要乡镇建设农贸市场,围绕农村产品上行,与各村委会、合作社、脱贫户等签订收购订单,并建设收购、分拣、预冷、初加工、销售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形成固定的初级农产品销售渠道的企业给予支持。对每年收购初级农产品不少于500万,开展农产品进城的经营的主体给予其场地、相关设施设备、产品销售等投入上最高20%的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企业不超过1家。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附件1)、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2)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3)建设有关协议、发票、支付凭证,符合补贴内容的证明材料;(4)其他材料。

3、政策条款:引导支持有实力的电商、邮政、快递、商贸流通企业,为县域物流快递企业提供场地、整合资源,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中小企业和零售网点等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积极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补助标准:给予仓储建设、系统开发、购买配送车辆等有关设施设备投入上最高30%的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助企业不超过1家。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附件1)、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2)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3)有关协议、发票、支付凭证,建设前后照片等证明材料;(4)其他材料。

(二)扶持优势农业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1、政策条款:对农特产品网货商品化转型成效较明显的企业,其加工的商品在第三方平台上网销额至少100万元,在其网货加工、包装、分拣等有关设施设备投入上重点给予支持。

补助标准:给予其购买相关设施设备投入最高30%的补助。本条政策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助企业不超过3家。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附件1)、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2)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3)网销证明材料(包括网销店铺链接、店铺截图网销数据后台截图);(4)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协议、票据支付凭证等;(5)设施设备使用照片和网销产品照片。

2、政策条款:鼓励本地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借助第三方平台,开设农特产品专卖店,按年网销额分段给予奖补。

补助标准:50万元-150万元(不含)、150万元-300万元(不含)、300万元-500万元(不含)、500万元及以上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本条政策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助企业不超过5家。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附件1)、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2)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3)网销证明材料(包括网销店铺链接、店铺截图、网销数据后台截图、视频录制);(4)财务报表;(5)相关网商网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证明;(6)其他材料。

(三)鼓励县域农产品品牌自主创新

1、政策条款:支持本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对获得省老字号、名特优新、“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农产品的企业给予补助。

补助标准:对新获得省老字号、名特优新农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补;对新获得“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补;对新获得绿色食品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补;对新获得有机农产品获得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补,本条政策每家企业奖补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助企业不超过5家。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附件1)、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2)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3)申请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需提供省老字号、名特优新、“三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证书申请材料、证书复印件等(加盖企业印章、递交材料时应带原件验证);(4)财务报表;(5)相关网商网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证明;(6)其他材料。

2、政策条款:支持电商或农产品企业自主创新,鼓励生产企业创新开发适合网络销售的新产品(深加工农产品)并上线销售。

补助标准:对于企业新产品单品年销售额超过50万元,奖补1万元;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奖补2万元;年销售额超过150万元,奖补3万元。如此类推,最高奖补不超过5万元,奖补企业不超过2个。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附件1)、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2)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3)申请农产品企业自主创新,需提供品牌注册、产品包装、产品设计等(加盖企业印章、递交材料时应带原件验证);(4)申请企业需提供后台交易汇总表、交易记录截图、发货凭证(含快递单、快递费用发票)、收款流水证明等;(5)财务报表;(6)相关网商网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证明;(7)其他材料。

(四)增强电商多元化服务产业发展

1、政策条款:支持本土有拍摄制作经验的企业为农业企业提供免费电商宣传、短视频传播等服务。

补助标准:对为本地农业企业、合作社、创业团队提供不少于10个宣传视频拍摄,为本地能上行农特产品企业提供50个以上电商数据包(产品拍摄、图片处理、详情页设计、产品文案挖掘、运营规划等)服务,拍摄高清视频(每个产品不少于1分钟)、做好文案挖掘、运营规划建议等,降低企业电商宣传成本的电商服务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补,补助企业不超过1家。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附件1)、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2)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3)拍摄制作、相关证明材料;(4)电商宣传、短视频传播证明材料;(5)财务报表;(6)其他材料。

2、政策条款:支持本土企业建设网红直播基地,打造1个沅陵县农产品网红直播示范基地,突出地域风貌、民俗风情、文化底蕴等元素,集中推广县域特色产业和特色农产品。

补助标准:对在沅陵县主要景区、景点建设沅陵县网红直播基地的,建设直播间不少于3个、场地不少于100平方米,服务企业不少于3家,年电商销售本县农特产品交易额达3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补,补助企业不超过1家。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附件1)、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2)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3)网红基地相关证明材料;(4)、网红直播基地销售额证明材料;(5)财务报表;(6)其他材料。

3、政策条款:支持本土电商企业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对举办线上线下农特产品展销会、电商直播、电商沙龙等活动的,单场活动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活动开展的相关费用补助。

补助标准:在活动费用、快递费用上给予最高30%的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助企业不超过1家。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附件1)、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2)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3)活动方案(加盖单位公章)、活动开展照片、官传报道、交易记录截图、发货凭证(含快递单、发货照片等)、活动视频资料;(4)其他材料。

(五)提升农产品供应链标准化建设

1、政策条款:支持在农村集散地、销地建设产品流通基础设施,配置一批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农产品加工设备,加快绿色、高效、低碳、节能冷藏设施应用;建立覆盖农产品收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设施设备,强化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级分拣、产地直销和错峰销售等能力,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配齐鲜活农产品生产加工、分拨配送等设施设备,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水平,实现优质优价。

补助标准:给予冷链仓储建设、购买冷链配送车辆、购买农产品储存、加工、运输等有关设施设备的企业或合作社最高10%的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补助企业不超过2个。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附件1)、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2)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3)有关协议、发票、支付凭证,建设前后照片等证明材料;(4)其他材料。

2、政策条款:鼓励打造农产品O2O新零售体验店,完成开设线下体验店、农产品旗舰店或连锁店,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推进农产品推广,提升农产品品牌知名度,提高农产品销售量,迭代升级1-2个本土农产品线上销售平台,销售额增长20%以上。

补助标准:对开设打造农产品O2O新零售体验店提升改造、装修、设备采购、宣传推广发生的实际费用10%予以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补助线下体验店数量不超过2个。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附件1)、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2)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3)有关协议、发票、支付凭证,建设前后照片等证明材料;(4)运营效果证明材料(包括配送、销售量记录、销售额增长佐证材料等);(5)其他材料。

四、申报主体

(一)注册地在怀化区域内且注册满半年以上(截止到2023年6月1日),并在沅陵县从事或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网络营销、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物流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电商配套服务等对接业务的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且申请项目在本县范围内组织实施,有关网销数据、票据等发生时间是 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名单;其他申报主体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三)已获得县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扶持奖补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市、县扶持政策条件时,只享受一次奖补,不能重复申报。各级资金自行支持的项目除外。

五、申报、审核的程序

(一)资料准备。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准备申报资料。

(二)项目申报。申报企业将所有材料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企业需加盖公章),一式2份于2023年12月31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送交沅陵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联系人:阳城,联系电话:15399907129)。

(三)验收和评定。沅陵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县商务局(沅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局联合承办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企业组织验收和评定,评定结果将进行公示。

六、项目公示和资金拨付

(一)对通过审核拟支持的企业,在电商进农村专栏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承办企业按照流程拨付至企业进行兑现。

(二)该政策奖补资金总金额为 100 万元。按照“突出重点优先、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选择项目进行奖补。因项目实施时间和进度不同,可分多次组织项目申报,直至项目资金用完。若首次申报兑现金额超出100万元,则全部按兑现金额同比例缩减。若多次申报未用完的资金按照《沅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调整。

七、监督管理

(一)申请奖补的主体必须保证财务规范、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做出信用承诺的申报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规章和制度,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违背信用承诺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未履行信用承诺及违法违规的失信信息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归入申报信用档案。如有弄虚作假、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按照国家规定追究责任。

(二)申报主体需在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税收、环保、消防、质量等违法行为责任处罚,且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负面清单。

(三)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对弄虚作假、挪用、挤占资金等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一:沅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以奖代补申请报告

 附件二:沅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以奖代补申请表

 附件三:沅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以奖代补承诺书

沅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