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沅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挂牌成立,为县政府组成机构,正科级单位,设党组书记、局长1名,党组成员、副局长2名。2019年5月,沅陵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为局下属副科级二级机构。全局内设办公室(加挂财务股牌子)、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就业创业和军休管理股共5个股室。下辖二级机构3个,分别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光荣院(军休所)和县湘西剿匪烈士纪念园事务所(烈士陵园事务所)。全局共有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8名。截至2023年3月,实到位干部职工23 人。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能职责是: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队干部、复员军人、军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军烈属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就业教育培训,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及烈士褒扬工作等。
沅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30日
1.办公室(规划财务股)(负责人:张良胜 具体责任人:王小刚 )
职 能: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绩效、文印、会务组织、用车申请、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创、新闻宣传、公文处理、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局机关基本建设、后勤事务等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各股室工作的协调、安全生产、文明创建、大兴调查研究、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等工作。
2.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信访接待)(负责人:周 然 具体责任人:吴 树 )
职 能: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企业军转干部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乡镇烈士墓的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权限内负责的烈士评定有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安置遗留问题的处置、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等工作。
3.拥军优抚工作(双拥工作)(负责人:代龙刚 具体责任人:张 勇)
职 能:承担县双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日常职责,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人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优待抚恤对象各类补助待遇发放,负责编制“八一”、春节走访慰问方案并组织实施。
4.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 (负责人:张良胜 具体责任人:向洪帆)
职 能:拟订全县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和省市驻沅单位计划有关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及退役士兵报到、档案接转、社保关系转接、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自主择业退役士兵退役安置补助的发放工作;拟订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配合县人武部做好预备役士兵相关工作;协调做好退役士兵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负责及时将各类安置人员向相关股室移交,做到管理工作无缝对接;协助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5.军休管理工作 (负责人:周 然 具体责任人:张 彬)
职 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退役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好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队退休干部及无军籍退休职工待遇发放工作;协助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沅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