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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负责人张军
    • 电话0745-4222853
    • 机构地址沅陵县沅陵镇建设西街11号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沅陵县卫生健康局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逐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四)负责拟定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开展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七)强化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并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负责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指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健康促进工作。

    (十一)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能转变

    县卫生健康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沅陵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全县公共卫生防护网。

    三、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县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齡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

    (三)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省、怀化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四)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和信息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地址:沅陵县沅陵镇建设西街11号

      办公电话:0745-4222853

  • 张军

    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二酉苗族乡长坡村乡村振兴工作。

  • 唐珍梅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科技教育、乡村振兴、对口支援、爱国卫生、健康沅陵、文明创建、政工人事、机构改革、医德医风、工会、关工委、群团(工青妇)等工作。联系人民医院、南方医院、康慈体检中心和五强溪镇、七甲坪镇、大合坪乡、火场土家族乡卫生健康工作。负责二酉苗族乡血水潭村乡村振兴工作。

  • 向青山

    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医政、行政审批、规划信息项目、无偿献血、中医药管理、武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招商引资等工作。联系中医医院、第二人民医院、骨伤科医院、爱尔眼科医院和凉水井镇、马底驿乡、肖家桥乡、 陈家滩乡卫生健康工作。

  • 李又斌

    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清廉单元建设、办公室、宣传、统战、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禁毒、两违整治、妇幼老龄健康、保密、综合绩效考核等工作。联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博爱医院、民康医院和沅陵镇、麻溪铺镇、筲箕湾镇、荔溪乡、盘古乡卫生健康工作。负责二酉苗族乡杨柳垭村乡村振兴工作。

  • 李智刚

    党委委员、疾控局局长、兼卫健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疾控局全面工作,分管疾控、医改、卫生应急管理、基本药物制度、公共节能、综合治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财务、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计生药具、计生流动人口管理、抗旱救灾等工作,做好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紧急医学救援协调工作。联系疾控中心、精神病医院、中草药医院、友好医院和清浪乡、官庄镇、楠木铺乡、杜家坪乡卫生健康工作。协助局长负责二酉苗族乡长坡村乡村振兴工作。

    沅陵县卫生健康局内设股室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人:石勇  电话:0745-4222853)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人:曾庆章  电话:0745-4227214)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局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规划财务信息股(负责人:向绪伦  电话:0745-4231402,4227150)

    承担健康沅陵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监督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张尚志  电话:0745-4234383)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法规、地方性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负责研究卫生健康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开展政策调研职责。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综合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查检。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五、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股(医改办公室)

    (负责人:张万祥  电话:0745-4228353)

    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六、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人:李杰  电话:0745-4229262)

    组织实施全县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传染病病疫情应对工作、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和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传染病防治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依法开展生物安全监督检查职责。

    七、医政和医疗应急股(中医药管理股)

    (负责人:陈三跃  电话:0745-4224702)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服务、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个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组织、协调、督办重大医疗违法案件的处理。负责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监督管理。指导系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的安全处置管理。依法对医疗卫生等机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以及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医、民族医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保护、挖掘、整理、开发和利用。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应用推广。推进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化建设。负责中医药事业建设项目管理。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应用等监督管理。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八、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人:胡凤娥  电话:0745-4233273,4228633)

    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县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九、妇幼健康股 (负责人:刘月明  电话:0745-4230221)

    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母婴保健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上级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负责人:陈芳菲  电话:0745-4227574)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现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执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科技教育宣传股(负责人:印凤辉  电话:0745—4223129)

    拟定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科技相关政策。承担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医学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二、爱卫股 (负责人:谢凌  电话:0745-4231074)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参与卫生县城创建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