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负责公安机关案件侦查工作,侦办或指导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以及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和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六)负责涉毒案件的侦办工作,统筹、协调社会化禁毒工作。
(七)负责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刑罚执行工作。
(八)负责对来沅重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会议、活动的相关安全警卫工作。
(九)负责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国籍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一)负责森林火灾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职责。
(十二)负责公安政务服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沅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负责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协助局长抓全面工作,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交通管理大队、森林公安局,联系沅陵派出所、借母溪森林派出所、书山派出所、凉水井派出所、马底驿派出所、肖家桥派出所、陈家滩派出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联系五强溪派出所、五强溪森林派出所、官庄派出所、齐眉界森林派出所、楠木铺派出所、杜家坪派出所、清浪派出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联系筲箕湾派出所、麻溪铺派出所、麻溪铺森林派出所、荔溪派出所、盘古派出所、明溪口派出所、二酉派出所、水上派出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联系七甲坪派出所、借母溪派出所、北溶派出所、大合坪派出所、火场派出所。
督查审计大队
大队长:宋卉
电话:0745-4217712
情报指挥中心
主任:张步
电话:0745-4217801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负责县局重大活动、会议和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综合协调各部门、派出所业务。负责县局机关文件的收发、登记、流转。
政工室
副主任:唐芳
电话:0745-4217822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负责思想理论教育和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等工作,负责公安局民警的警衔管理。负责公安宣传、公安文化、警察公共关系工作与新闻单位的协调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