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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负责人代益文
    • 电话0745-4224370
    • 机构地址辰州西街24号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沅陵县水利局机构简介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定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县有关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国家、省、市及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和跨县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报批或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工作。

    (十)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水利资金的使用和局属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现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沅陵县沅陵镇辰州西街24号

    联系电话:0745-4224370



  • 代益文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

  • 欧运勇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行政审批、水政监察、依法行政、水资源、河湖管理、河长制等工作。联系监察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河长办、岩屋潭电站;联系官庄镇、五强溪镇、七甲坪镇、清浪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 张建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水利工程质量及运行安全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水旱灾害防御等工作;联系水利工程质量与运行安全监管股、田家坪水库管理所、五强溪供水站;联系楠木铺乡、马底驿乡、杜家坪乡、陈家滩乡、肖家桥乡、凉水井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 唐彪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河长制工作、污染防治、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依法行政、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政法综治、政务公开、信用考核、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分管河湖事务中心、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水资源股、河湖管理股),联系岩屋潭电站,联系陈家滩乡、肖家桥乡、马底驿乡、楠木铺乡、杜家坪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 黄兵才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工作分工

    分管工程规划计划、县重点项目水利规划、水利项目技术审查、综合统计及工程统计、水利建设考核、水土保持、农村小水电、招商引资、水利科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联系规划计划股、水土保持股、设计室、水电施工队、栗坡水库管理所;联系沅陵镇、明溪口镇、二酉乡、盘古乡、太常便民服务中心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沅陵县水利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

    (负责人:吕延中 电话0745-4224370)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对各股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宣传发动、信息收集发布、新闻宣传、办文、办会、机关日常安全、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文书建档、保密、车辆调度、信访处置、工会群团、计划生育和重要接待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的办公自动化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事档案、保险福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年度考评与人事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体制改革和全县水利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负责编制水利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县水利资金和局直属单位固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河湖管理股、水资源、管理股、水土保持股)

    (负责人:李永洪 电话0745-4224370)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负责水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拟定水利法制建设规划。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业普法教育工作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制定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工作。审核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及使用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查处水土保持方面的违法案件。

    (三)规划建设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指导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负责人:覃俊伟 电话0745-4224370)

    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监督实施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重要病险水库(水闸)、重要堤防的除险加固。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承担水能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水利工程质量与运行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负责人:舒鹏 电话0745-4224370)

    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