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12-30 10:41
为了加强沅陵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效益,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湘水发〔2023〕18号)规定,起草了《沅陵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一)起草背景
我局原《移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于2023年施行以来,为我县移民后扶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规范移民工程建设,推动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为移民群众生活、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因省水利厅已下发了《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湘水发〔2023〕18号),且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有必要对《沅陵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改,重新制定。
(二)制定依据
《沅陵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起草的主要依据包括:《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湘水发〔2023〕18号)、《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3〕1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起草过程
我局于2024年5月初正式启动了《沅陵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起草修订工作。通过认真学习《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06〕17号)、《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3〕14号)和《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湘水发〔2023〕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草拟了沅陵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初稿。9月初组织相关股室和专业人员进行评审沟通,逐条分析,充分研讨,对管理办法修改。9月24日,经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再次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11月13日,在县政府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全县4个县直单位和17个移民乡镇发函,广泛征求意见。使沅陵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制定沅陵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沅陵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规范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主要内容
《沅陵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分为7部分,共24条。一是总则,规定了制定依据,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名称和管理原则;二是后扶资金直补管理,对直补资金的范围、管理及方式进了规定;三是项目前期管理,规定项目前期的规划方案进行了规范;四是实施管理,规定项目业主、确定施工单位及施工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五是资金管理,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六是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七是附则,文件的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