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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30 15:45 信息来源:沅陵县人民政府

  • 索引号:431200/2025-035608
  • 文号:沅政发〔2025〕5号
  • 统一登记号:YLDR-2025-0000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30-12-29
  • 签署日期:2025-12-29
  • 登记日期:2025-12-29
  • 所属机构:沅陵县人民政府
  • 所属主题:
  • 发文日期:2025-12-29
  • 公开责任部门:沅陵县人民政府



沅政发〔2025〕5号

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和《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4〕149号)有关规定,我县结合实际,划定了本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指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或者二十度以上的风化花岗岩、紫色砂页岩、红砂岩、泥质页岩等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依据水利部下发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全县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16972.68公顷,涉及县域所有乡镇,图斑总计3723个(详见附件1、附件2)。

三、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已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措施。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

五、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公告。

附件:1.沅陵县各乡镇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面积统计表

2.沅陵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空间分布图


沅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1 

沅陵县各乡镇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面积统计表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国土面积(km2)

备注(图斑个数)

沅陵镇

3520.89

554.68

217

五强溪镇

3984.85

290.95

233

官庄镇

9877.88

461.95

382

凉水井镇

15366.45

557.28

391

七甲坪镇

6709.60

435.53

238

筲箕湾镇

5536.42

237.61

139

麻溪铺镇

691.58

94.34

44

明溪口镇

7698.11

253.32

169

盘古乡

952.72

166.64

44

二酉苗族乡

3266.88

356.10

166

荔溪乡

7175.85

292.32

259

马底驿乡

5830.61

244.39

154

楠木铺乡

5404.62

166.85

129

杜家坪乡

5370.46

156.92

105

北溶乡

9747.41

359.20

258

火场土家族乡

2929.18

99.59

75

肖家桥乡

1814.86

144.06

64

大合坪乡

4510.06

237.79

178

清浪乡

4595.76

315.96

207

陈家滩乡

2179.94

116.96

72

借母溪乡

9808.55

290.75

199

合计

116972.68

5833.19

3723

附件2

沅陵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空间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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