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06-28 16:52

沅陵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的业务管理 执行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落实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审核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经费,承办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确定协议医疗机构,承担协议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协议服务,负责对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站的业务指导。确保职工基本医疗的需要,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的征收,支付和管理,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对有关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机构设置

沅陵县医疗保障局为行政单位,下属二级机构沅陵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二级机构不设财务室,未进行独立核算。编制情况和实有人员情况如下:截止到2022年底我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33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612.82万元,明细如下:工资福利支出446.8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4.83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1.76万元,资本性支出9.41万元。

三公经费说明: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费用。按照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管理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一定成效, 2022年实际用款公务接待费3.99万元。

(二)专项支出

2022年我单位项目支出为823.1万元,明细如下:城乡医疗救助支出630.6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2.47万元。

根据我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城乡居民医疗专项资金的管理,分账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医保专项资金发放台账,做好与金融机构的定期对账工作,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医疗保障局专项经费使用期间坚持以严管理.优服务的规范严格要求,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在完成过程中资金使用合规。

2、城乡居民医疗基金工作的运行按照对象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组织开展城乡医疗报销工作。县医保局以户为单位,建立了城乡医疗报销对象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

3、城乡居民医疗基金资金发放过程中,实施救助前严格核查,全面核实,严格规范申报审批程序,切实做到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资产管理情况

资产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 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单位占用使用,财政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总体思路,建立了“单位申请-政府(财政)批准-财政拨款-政府采购-产权登记-资产处置-收益收缴“的业务流程。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分析: 2022年我单位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3.99万元。

(二)效率性分析:2022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严管理.优服务的规范严格要求,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在完成过程中资金使用合规。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三)有效性分析: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并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制度。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严格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圆满完成了“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可持续性分析:坚持厉行节约,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细化内部管理,严格审核审批。

1、严控经费尤其是“三公”经费支出。突出重点业务工作,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对“三公”经费支出,更是按要求严格把关。对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控接待人数及标准。

2、严格审核审批经费支出,一是严格审核原始单据,保证发票合法合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不符合要求不予报账,二是严格审核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没有按规定及程序审批的不予报账。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办机构人员编制问题。由于事务繁杂,工作人员严重不足,致使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超负荷,工作压力非常大。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经办机构人员编制问题。希望县里按照《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和经办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湘编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落实编制及人员问题,提高经办效率。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