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9-01 16:15

目录

第一部分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户外广告、公园、城市照明设施、城市垃圾集中处置、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

(三)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负责“智慧沅陵”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行使县城规划区内及重点建制镇建成区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绿化地、城区古树名木移植、渣土运营、城市排水、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供水(含二次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供水企业的水质监测和指导,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公园、城区雕塑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负责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和行业规范;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置和垃圾处理场的管理。

(七)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路、路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和扩建工作;负责城市主次干道(包括人行道)的临时占用、挖掘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地下管网设施的监管工作,参与编制城区市政工程设施规划、计划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

(八)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设置,门头牌匾外立面装修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城区内车辆清洗站、场。

(九)负责城市交通管理方面的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十)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倾倒、运输、消纳、处置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编制城市市政维护管理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申报工作;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及其专项资金,检查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依据界定的职能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有关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政工股、政策法规股、市政股、行政审批股等六个股室和一个直属执法大队。下辖环卫服务中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两个二级机构。这两个机构为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已经单独做了决算公开说明。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执法局及直属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158.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85万元,增长2.12%,主要是因为加强审核制度,严格按采购制度到湖南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10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1.2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10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78万元,占76.56%;项目支出492.48万元,占23.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58.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85万元,增长2.12%,主要是因为加强审核制度,严格按采购制度到湖南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01.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86万元,增长2%,主要是因为去年是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年,财政对城市的公用设施维护的投入有所增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01.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2101.26万元,占10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0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0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其中:

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2104.4万元,支出决算为210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部分城市市容市貌政治和公用设施维护推迟或取消。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8.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9.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2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398.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7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2.36万元,支出决算为42.67万元,完成预算的58.9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接待次数明显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4.36万元,减少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流明显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2.36万元,支出决算为42.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的管理,严格控制车辆用油,与上年相比减少0.88万元,减少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用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1万元,占1.0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36万元,占98.9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个、来宾50人次,主要是与外县单位工作交流时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36万元,主要是城市管理行和综合执法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07.8万元,降低49%。主要原因是:去年核算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今年的核算模式有差异,今年的核算数比较准确。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万元,用于召开3会议,人数420人,内容为执法技能培训、法律知识交流等;开支培训费28万元,用于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事业单位职工技能培训,人数500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49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对城市公用设施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维护与管理,保证了公用设施的完好率达到88%,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预算。

组织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执法大队”等2 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1.2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基本完成了年初预计的任务,认真履行各项职能职责,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0万元,执行数为492.48万元,完成预算的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整体完成情况尚可,完成进度达到了88%;二是完成质量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金额小类别多不容易管理;二是财政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偿付款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的质量管理;二是努力争取财政资金及时到位。

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整体完成情况尚可,完成了年初预算的88%,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预算配置。我局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我单位自评得分为5分。“三公经费”变动率为-5%,我局自评得分为7分。

预算执行。预算完成率 100%,我局自评得分为2分。预算控制率小于0,我局自评得分为2分,结转结余率我单位自评得分为2分、公用经费控制率我局自评得分为8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我局自评得分为8分、我局无非税收入,所以非税收入管理我局自评得分为满分2分、非税收入完成率得分为满分2分、今年我局未发生政府采购,所以政府采购率我局自评得分为6分。

预算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局得分为8分、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局自评得分为6分、会计资料报送的及时性我局自评得分为2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我局自评得分为5分。

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局自评得分为3分、固定资产登记率我单位自评得分为2分、固定资产利用率我局自评得分为1分。

职责履行。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我局自评得分为7分。

履职效益。部门整体支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我局自评得分为5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不打分,行政效能我局自评分为4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我局自评得分共计为5分。

综上,我局综合得分为92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部门职能、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部门预算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评价的重点是规范资金管理,厉行节约保运转,提高资金绩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位于沅陵镇鸳鸯桥北移民局内,共有行政编制10人,全额事业编制数100人,协管员76人。在职实有人数为156人,行政编制8人,全额事业编制数70人,协管员76人,离退休人员10人。内设有办公室、法制股(加挂处罚中心)、行政审批股(加挂户外广告和渣土管理股)、市政设施管理股(加挂桥梁管理股)、财务股、人事股(加挂督查室)、等6个部门,单列局总工会。下辖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3个二级机构。

(二)主要职能职责: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户外广告、公园、城市照明设施、城市垃圾集中处置、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

3.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负责“智慧沅陵”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行使县城规划区内及制镇建成区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绿化地、城区古树名木移植、渣土运营、城市排水、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

5.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供水(含二次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供水企业的水质监测和指导,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工作。

6.负责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公园、城区雕塑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负责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和行业规范;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置和垃圾处理场的管理。

7.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路、路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和扩建工作;负责城市主次干道(包括人行道)的临时占用、挖掘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地下管网设施的监管工作,参与编制城区市政工程设施规划、计划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

8.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设置,门头牌匾外立面装修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城区内车辆清洗站、场。

9.负责城市交通管理方面的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10.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倾倒、运输、消纳、处置的管理工作。

11.负责编制城市市政维护管理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申报工作;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及其专项资金,检查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依据界定的职能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有关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基本支出1608.78万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90.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8.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26万元,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其中,“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规范,我局按照简化程序、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管理,明确招待用餐标准,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安排;接待费支出完全按照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文件执行,公车出行需有派车单,无公务出国费用,“三公经费”总体较2021年减少。

2021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3.92万元,实际节省了73.8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节省98%,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35万元,节省33%。

三、资产管理情况

2021年底,我局固定资产179.13万元,本年度期末数191.85万元,减少固定资产12.72万元,原因为,执法用车报废和折旧计提。我局现有的资产都是严格按照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管理办法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配置和核销制度进行管理。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执行高度重视。一是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两项工作上;二是坚持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务,做好预算支出及执行情况调度;三是严格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四是严格审批程序,坚持对财务每笔开支合法性。这些措施,较好地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

(一)经济性: 2021年预算支出总计2158.46万元,实际支出2158.46万元,很好地控制在经费范围内。

(二)效率性:2021年整体支出情况较好,上面下达的任务按时完成。

(三)有效性: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在有限的工作经费基础上实现任务目标的同时,节约了部门预算经费。

(四)可持续性: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上,坚持财政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这些措施,较好地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较好地保证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1.预算配置。我局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我单位自评得分为5分。“三公经费”变动率为-5%,我局自评得分为7分。

2.预算执行。预算完成率 100%,我局自评得分为2分。预算控制率小于0,我局自评得分为2分,结转结余率我单位自评得分为2分、公用经费控制率我局自评得分为8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我局自评得分为8分、我局无非税收入,所以非税收入管理我局自评得分为满分2分、非税收入完成率得分为满分2分、今年我局未发生政府采购,所以政府采购率我局自评得分为6分。

3.预算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局得分为8分、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局自评得分为6分、会计资料报送的及时性我局自评得分为2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我局自评得分为5分。

4.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局自评得分为3分、固定资产登记率我单位自评得分为2分、固定资产利用率我局自评得分为1分。

5.职责履行。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我局自评得分为7分。

6.履职效益。部门整体支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我局自评得分为5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不打分,行政效能我局自评分为4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我局自评得分共计为5分。

综上,我局综合得分为93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城市维护经费过少,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沅陵城区建设较早,各项公用设施老化严重,急需政府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各类城市配套设施。

二是协管员工资福利待遇过低,不利于稳定协管员队伍,不利于日常工作。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请求县政府、县财政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加大城市设施建设和维护经费投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增加协管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让这支队伍发挥更大的作用。

附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