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滩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家滩乡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8-05 17:56
陈政发〔2025〕23号
陈家滩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陈家滩乡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村委会、乡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陈家滩乡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陈家滩乡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7日
陈家滩乡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方案〉的通知》、《怀化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方案〉的通知》、《沅陵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及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准入、过程管控、执法监督和科技支撑,构建覆盖烟花爆竹“全链条”的安全管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成立工作专班
为做好全乡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特成立全乡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具体成员如下:
总负责:符 蓉 乡党委书记
组 长:向贵勇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陈定攀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委员
副组长:肖 鹏 乡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张林可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冉长青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 忍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覃晓黎 副乡长
杨 金 副乡长
成 员:陈明今 乡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周代平 乡党政办主任
瞿书浩 乡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兼交管工作负责人)
邓拥军 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舒 攀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田力文 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向 丹 乡经济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张智源 乡财政所所长
唐 超 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颜无名 乡派出所所长
李佳旺 乡司法所助理员
邓秋阳 乡卫生院院长
左钦予 乡供电所所长
康正达 乡农商行行长
张灵波 乡九校校长
符炎龙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 民 陈家滩村支部书记、主任
邓宣平 大庄坪村支部书记、主任
田菊华 麻伊溪村支部书记、主任
邓成政 驮子口村支部书记、主任
胡彩霞 金塔村支部书记
田 慧 砚石溪村支部书记、主任
“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设在乡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陈明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米米为专干,负责日常工作及资料收集。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强化经营环节安全监管。乡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对经营单位资质及储存条件进行普查治理,联合乡公安派出所、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开展经营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烟花爆竹布点规划,强化零售点布局总量控制。重点整治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违规行为,原则上不颁发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批发企业超量储存、堵塞安全通道、废旧残次产品与正常产品混存、不正确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未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向零售店提供配送服务、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售店销售“假大空”产品和“大西炮”“鱼雷”等爆炸品、店外经营、超量储存行为。
(二)强化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市场监管所牵头组织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加大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检力度。
(三)强化道路运输全过程监管。乡公安派出所应进一步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明确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车辆条件,加强与乡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执法大队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共享道路运输证核发、违法违规行为查缉、车辆及人员资质等信息,指导企业落实发货前自查,适时组织路面查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运输、无资质运输、一证多运、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非危货车辆运输、不合格车辆运输、夹带烟花爆竹制品及易制爆原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乡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指导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危货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对驾驶员、押运员开展常态化的教育培训,在行业内开展非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举报奖励政策的宣传教育,现场执法发现违法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应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强化燃放环节管控。各村要统筹考虑群众传统节庆需要、公共安全需要、大气污染防治需要,依法科学合理划定并公布禁限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确定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宣传引导民众安全文明燃放,强化禁燃限放、非法举报奖励等。乡公安派出所要严查违规燃放行为,在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庆加强巡逻,及时制止违规燃放。
(五)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压实各部门“打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寄递环节的安全监管,在全行业加大禁止寄递烟花爆竹及非法寄递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力度,对所有网点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禁止寄递物品目录张贴情况,配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查处涉寄递案件线索。
(六)防范网络舆情风险和处置违法违规信息。要加强涉烟花爆竹违规产销、非法存储和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等敏感信息监测,及时稳妥处置,防范舆情风险。牵头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清理删除涉烟花爆竹虚假不实信息。指导涉事单位个人及时发布辟谣信息。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2025年7月31日前):成立工作专班,动员部署,制定具体的专项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7月-2026年12月):针对突出问题用两年时间实施专项治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7年1月至6月):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建立形成长效机制,推广经验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省市县将把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考核巡查重点内容之一,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具体落实措施以及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落地见效。
(二)深化宣传引导。要加大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充分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微信群等,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震慑,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考核问责。对因工作职责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引发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从严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