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浪乡位于沅陵县东北部,因境内“清浪滩古为天险,浪高水清”而得名。周边与三镇三乡毗邻,东倚五强溪镇,南接官庄镇,北靠七甲坪镇,大合坪乡、西邻陈家滩乡,北溶乡。距离县城水路67公里、公路135公里,全乡共有16个行政村,2.5万人。脱贫户1562户5098人,监测户194户472人,全乡总面积31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9042.19亩,水域面积4.5万亩,森林覆盖率74%。
清浪乡是五强溪库区重点移民乡镇,移民涉及10个村90个组7760人;清浪是红色旅游资源基地,红二六军团长征突破沅水防线会师分兵地就位于清浪境内,也是“一把军刀”故事诞生地;清浪是沅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文化底蕴厚重,“马革裹尸”“壶头映月”等典故皆出于清浪,清浪滩历史悠久,文化沉淀千年;清浪是沅陵县重要的中药材产区之一,乡内群众喜于种植中药材,是沅陵县黄柏等中药材的主产区;清浪是沅陵通江达海的重要节点,在建的张官高速横穿清浪境内,在沅江两岸设有三条连接线,两个进出口,一个服务区,一个观景台,一座跨江拉索风景桥。
乡党委书记
主持本乡全面工作。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
主管乡村振兴,分管基层党建、厕所革命、金融改革、发改,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和联村工作,协调处理所联系村的高速公路建设工作,联系社会事务办公室。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委员
主管人大工作,分管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禁毒、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救灾、消防、综合行政执法、中药材产业开发,负责分管和联系行业领域的基层党建、安全生产、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和联村工作,联系行政执法大队、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沅陵县鑫科中药材专业合作社。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分管统战、人居环境整治、招商引资、旅游开发、通讯、邮政、老龄、关心下一代、科技、科协等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基层党建、安全生产、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和联村工作,协调处理所联系村的高速公路建设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基层党建、安全生产、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和联村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分管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工青工作、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中心组学习,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基层党建、安全生产、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和联村工作,协调处理所联系村的高速公路建设工作,联系党建办公室。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
分管宣传、交通、高速公路建设,协管人大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基层党建、安全生产、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和联村工作,协调处理所联系村的高速公路建设工作,联系交管站。
党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
分管武装、财贸、移民、民政、人社、医保、低保、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基层党建、安全生产、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和联村工作,协调处理所联系村的高速公路建设工作,联系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移民站和沅陵县壶头山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副乡长
分管办公室、内务、后勤、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全面小康、教育、校车船、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开发、为民办实事、能源、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基层党建、安全生产、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和联村工作。联系党政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副乡长
分管农业、林业、水利水电、河长制、城建规划、农村建房、自然资源、乡村振兴、禁捕退捕、两违、减负、统计、集体资产管理、生态环保、湿地公园。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基层党建、安全生产、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和联村工作,协调处理所联系村的高速公路建设工作,联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
清浪乡机构设置及职责:
1、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彭馨仪,电话:0745-4714009)
负责党政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加强政务服务及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大厅的管理,指导辖区村级便民服务站点建设;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
2、党建办公室(负责人:刘希文,电话:0745-4714009)
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意识形态、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人事、老干、关工委、文明创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杜晶,电话:0745-4714009)
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和发展;负责城镇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公共资产管理和发展乡镇企业;负责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科技科普等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统计等工作;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负责协调优化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权限内与群众、企业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代办其他各类与群众、企业相关的服务事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姜宇凡,电话:0745-4714009)
为乡镇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民政优抚、基层政权建设、慈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就业维权、工伤失业、劳动争议、卫生健康、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服务性工作;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有关方针、政策,承担乡村振兴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文化宣传、旅游开发、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等公益服务职责。
5、生态办公室(负责人:廖金森,电话:0745-4714009)
负责上级有关规划的落实;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规划、田长制等工作;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和保护辖区内的生态环境;负责自然资源节能保护与开发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推进建设“两型”社会;配合中央、省环保督察及上级交办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6、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陈靖,电话:0745-4714009)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治安联防、交通治理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防汛抗旱、救灾和物资保障、抗震减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害处置。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全权,电话:0745-4714009。含林业工作站)
为乡镇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农技、农机、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动物防疫、农村经营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辖区内农村、农业发展和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农技、农机、水利、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林业等方面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负责辖区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实施、辖区内水利设施防洪保安与开发利用以及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做好河长制、林长制及其他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8、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敬浩,电话:0745-4714009)
为乡镇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负责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本辖区内城镇管理、安全生产、环保、规划、建设、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9、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王艳,电话:0745-4714009)
为乡镇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维护辖区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承担本辖区内退役军人政治思想引领、优抚帮扶、就业创业、荣誉激励等工作、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