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工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东侧道路及混凝土场平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12-08 10:18
沅陵县沅丰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沅陵工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东侧道路及混凝土场平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工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东侧道路及混凝土场平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HHCD-2025CG-077
4、采购项目预算:1964079.67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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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沅陵工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东侧道路及混凝土场平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1964079.67元 |
1964079.67元 |
否 |
否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具有相关专业合格证书;所有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沅陵县星程大厦2单元14楼1404室)
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三,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招标公告(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编制目录、页码,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所有证明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注: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沅陵县星程大厦2单元14楼1404室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9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沅陵县星程大厦2单元14楼1404室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uanli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函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范先生
2、电话:1539981367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沅陵县沅丰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地 址:沅陵县工业园
(3)邮 编:419600
(4)联系人:范先生
(5)电 话:1539981367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 沅陵县星程大厦2单元14楼1404室
(3)联系人:龚金
(4)邮 编:419600
(5)电 话:18674585339
(6)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