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陵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12-18 17:10

为了加强我县公共租赁房的分配和运营管理,规范公租房的筹集、分配、后续管理等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经修订后的《沅陵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印发,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一)起草背景

一是加强公租房管理的需要。我县目前已建设完成公租房4000余套,为解决我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公租房属民生住房保障,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我县目前还没有制定关于公租房分配运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为此,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公租房的各项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必要制定《沅陵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二是能够确保公平分配。公租房资源有限,实施细则可以明确规定准入条件,比如收入标准、住房困难程度等,让真正有需要的人群获得住房机会,避免资源被不符合条件的人占用。

三是可以提升管理效率。明确管理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流程,使得公租房从申请、审核、分配到后续的运营管理等环节都有章可循,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是有利于规范使用。它可以规定承租户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禁止转租、转借,合理使用房屋设施等内容,保障公租房的合理使用,延长房屋使用寿命。

五是便于租金管理。通过管理实施细则可以制定合理的租金标准和收取方式,既考虑租户的经济承受能力,又能保证公租房建设和运营资金的有效回笼。

(二)制定依据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起草了《沅陵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我局于2024年9月中旬正式启动了《沅陵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起草工作。通过认真学习《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草拟了《沅陵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初稿。9月23日起,在县政府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全县相关县直单位和乡镇发函,广泛征求意见,修改补充形成了第二稿。组织相关股室和专业人员进行评审沟通,逐条分析,充分研讨,对管理实施细则修改形成了第三稿。10月中旬经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再次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第四稿,也就是提请县常务会议审议的《沅陵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

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制定《管理实施细则》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管理实施细则》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主要内容

《沅陵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共分为6章35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制定依据,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名称和管理原则等;第二章资金筹集与使用,对国家及省拨付的补助资金、县财政专项资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自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第三章房源筹集,政府收购和租赁的、商品房配建的、二房合一并轨的原廉租房、社会各机构投资主体建设等;第四章申请与分配,中低收入家庭、沅陵县城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成员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2年内无出售、赠与、征拆、拍卖房、新就业人员等;第五章使用与退出,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转让、转借、转租;第六章法律责任,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租赁合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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