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清查处置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5-26 13:56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部署清查处置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规范国有资产资源有效管理,解决资产效益不高、闲置浪费等问题,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查处置全省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方案〉》(湘政办函发〔2022〕24号)要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有行动目标、工作要求、清查范围、工作步骤、保障措施五个方面:
(一)行动目标。摸清国有资产资源家底,清查处置闲置国有资产资源,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监督管理,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建立良性循环运行体系,降低债务风险,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要求。县政府统一领导,按照要求,统筹部署清理闲置国有资产;清理核查中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突出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实行归口管理、分类施策、有序处置;考虑市场供需因素,多渠道、多方式分批分布推进;各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加强对清查处置国有资产资源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清查范围。清查范围包括县政府拥有、管控的全部国有资产资源,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资产、园区国有资产、其他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产资源。
(四)工作步骤。建立工作机制,由县政府统筹领导,设立四个工作专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班;国有资源资产专班;县属企业国有资产专班;园区资产专班。做到全面清查、科学分类、高效处置、收益管理四个方面着手。
(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督查考核,开辟绿色通道,严格监督管理。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方案》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动员部署阶段为2022年5月份,组织实施阶段为2022年6月-11月份,总结验收(完善)阶段为2022年12月。《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清查处置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沅政办发〔2022〕15号)已经下发至全县各单位,因此《方案》只适用于本县。因为省政府对清查处置的行动目标、工作要求、清查范围、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已经提出具体要求,专业性、政策性极强,所以《方案》主要以落实上级政策为主。
(二)关于《方案》施行日期。因《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清查处置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沅政办发〔2022〕15号)已经生效施行,《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