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5-19 16:22
出台《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及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有效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加快电子商务的推广运用。现就《办法》的起草过程及政策解读进行说明。
一、 出台背景
我县是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该项目建设期为3年,将在2020年5月由国家商务部委托湖南省商务厅组织验收。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急需我县制定出台《沅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及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及加强该项目的规范管理。
二、 起草过程
一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参考兄弟县市区的项目管理及验收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草拟了《办法》初稿;二是广泛征求县直相关单位意见,多层次召开座谈会,认真修改完善,初步形成《办法》送审稿;三是法制审核,报批公布。向分管副县长汇报,进一步研究《办法》初步方案。将《办法》初步方案交县政府办和县司法局反复审核,多次修正,最终由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三、 法理依据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体推进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18〕1号)、《怀化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怀政办函〔2019〕3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为依据。
四、 具体内容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及验收办法》共有十四条,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项目承办单位应履行的义务;2、项目验收方式;3、项目承办单位申请验收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4、第三方复核程序;5、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履行的管理职责;6、县财政局应履行的管理的职责;7、不予通过验收的情形等。
沅陵县商务局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