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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商务局解读《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5-19 16:19


出台《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规范和完善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电子商务的推广运用。现就《办法》的起草过程及政策解读进行说明。

一、 出台背景

   我县是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该项目建设期为3年,将在2020年5月由国家商务部委托湖南省商务厅组织验收。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急需我县制定出台《沅陵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示范县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流程。

二、 起草过程

一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参考兄弟县市区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草拟了《办法》初稿;二是广泛征求县直相关单位意见,多层次召开座谈会,认真修改完善,初步形成《办法》送审稿;三是法制审核,报批公布。向分管副县长汇报,进一步研究《办法》初步方案。将《办法》初步方案交县政府办和县司法局反复审核,多次修正,最终由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三、 法理依据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256号)、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和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17〕3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为依据。

四、 建设内容及资金支持方向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支持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规划设置“电商培训区”“创业孵化区”“电商办公区”“产品体验区”“综合服务区”等功能区域,配置相应办公设施设备,引进20家以上具备较强网络营销能力的知名电商企业入驻,配备5-8名专业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提供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系统性全方位电商服务。

(二)支持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改造。按照“合理规划、不重复建设”的原则,在现有基础上改造或新建共23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含21个乡(镇)和2个便民服务中心),村级电商服务点210个,其中153个贫困村实现全覆盖。

(三)支持县、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整合邮政、增辉、“四通一达”等快递物流资源打造1个县级物流配送集散中心,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车辆运输设备,规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管理,建立符合农产品上行的冷链体系。建设23个乡镇物流配送站和210个村级物流配送点,与乡镇电商服务站和村级电商服务点实现资源共享。

(四)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引进专业的培训师资队伍,开展分类、分层、分批的电子商务公开免费培训,全县累计培训人员不少于10000人次;利用网络开展电商基础普及性线上培训;建立企业电商转型升级培训机制;建立农村青年创业培训机制和跟踪服务。

(五)支持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立我县特色产品资源库,开发网销产品并输出网销产品供应链指导方案;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发并运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设置农产品快检中心,利用二维码技实现我县农特产品质量可追溯;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与推广,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为农产品提供商标注册、包装设计、品牌策划等综合服务,多形式宣传造势提升我县农产品品牌知名度;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对接我县农产品入驻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线上主题营销活动,组织本地农产品参加产销对接会、农产品推介会等。

(六)支持电商精准扶贫体系建设。出台电商扶贫政策,鼓励和引导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城镇居民等各界人士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举办线上线下电商扶贫系列主题活动,针对贫困户开展电商应用培训,优先安排有条件的贫困户开设村级电商服务点,通过多种方式带动我县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安装、信息系统开发运用、电商培训、电商销售、快递物流、仓储配送等与项目建设内容直接相关的支出。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产品上行的使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5%,

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需科学合理、灵活有效使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沅陵县商务局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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