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9 13:59 信息来源: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沅陵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县直机关各单位:
《沅陵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沅陵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为尽快实施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时完成该项民生实事考核任务,根据国家、省、市对深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群众意愿,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重大民生项目,着力解决老旧小区房屋基础设施缺失、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管理服务不到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落实“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相结合。以居民业主为主体,充分发动小区居民主动参与小区改造方案设计,顺应群众期盼、服务群众需求,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急切,需要早日解决的困难问题。
2.坚持基础先行,功能提升相结合。做到基础设施应改尽改,完善类能改多改,提升类积极推进的原则。对老旧小区现状问题和居民需求,围绕实际,量力而行,分类施策,一区一案,做到群众满意。
3.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相结合。上级预算内投资用于解决老旧小区居民“急、难、愁、盼”基础设施类建设,地方配套资金用于小区完善和提质项目内容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开展项目施工。
4.坚持改管并重,长效管理相结合。坚持改造提升与长效管理同步推进,做到前期改造和后期管理无缝衔接。建立健全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党建引领规范化管理示范小区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微网格长作用,让红色文化成为小区主色调。
三、目标任务
2024年计划完成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老旧小区25个,其中列为省级重点民生实事建设小区16个,列为市级重点民生实事建设小区9个,涉及居民1853户,房屋167栋,总建筑面积19.2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500万元。2024年改造项目计划分一、二两期制定建设方案,确保6月中旬实现全面开工,开工率达到100%;年底前,投资进度完成率达到50%以上。
四、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2024年3月10日前)
组织设计单位对计划实施改造的25个老旧小区进行现场勘查,深入了解道路走向、立面改造、给排水、强弱电、排污等情况,掌握各老旧小区内改造内容和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数据。同时,组织安排人员深入各老旧小区开展问题调查,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建议,统一思想,进一步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沅陵镇人民政府、各相关社区居委会、相关规划建筑设计单位。)
2.方案设计和概算编制(2024年3月20日前)
设计单位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基础改造和品质提升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涉改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进行改造方案设计,做好项目建议书,编制投资概算。同时,结合省市改造方案审查的统一安排,完成集中审查。全面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估、批复立项报批、财政争资等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沅陵镇人民政府、相关规划建筑设计单位。)
3.启动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编制(2024年4月20日前)
对照审查结果及报批意见,全面开展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预算、完成施工图审查、财政投资评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相关规划建筑设计单位、预算编制单位。)
4.工程招投标(5月20日前)
根据老旧小区改造预算投资额度,分别编制招标(政府采购)文件,按程序开展工程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工作,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及时衔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办理质量安全监管手续、施工许可手续等。(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5.工程实施(2024年6月20日至年底)
按照项目“四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财政部门搞好工程项目进度款项调度拨付,并参与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6.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县住建局组织县财政局、县发改局、沅陵镇人民政府、相关社区居委会及项目实施的老旧小区业委会或居民代表(1-2人)、监理组织验收组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沅陵镇人民政府、相关社区居委会、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项目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7.审计移交
工程验收合格后,立即移交老旧小区所在社区的物业管理,并报审计部门开展工程审计工作,沅陵镇人民政府统筹相关社区居委会制定辖区内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居民自治、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物业管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审计局、沅陵镇人民政府、相关社区居委会。)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住建局)负责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工程实施;沅陵镇人民政府及相关社区居委会负责摸底调查、群众矛盾处置、信访维稳以及组织小区(楼栋)业主筹集资金,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等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各尽其责,全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快速、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工程质量。由县住建局对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进行实时跟踪监管,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三)强化资金监管。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由县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使用资金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专款专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改造方法和改造成效,激发社区居民的家园意识,为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