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沅陵县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2021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1日
沅陵县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综合改革措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9〕10号)和《怀化市全面推行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怀商改办〔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市场监管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县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部署,坚持依法监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协同高效原则,全面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结果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努力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依法监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不断推进随机抽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检查事项,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坚持公平公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匹配分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确保抽查监管公平公正,减轻检查对象负担。
(三)坚持公开透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计划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检查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鼓励采取录音、录像及电子化手段,记录随机抽查全过程;鼓励通过公证部门公证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随机摇号过程。
(四)坚持协同高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由多个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做到“名单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各成员单位要全面应用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部门联合监管平台)进行随机抽查,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管体系。
三、主要目标
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到2021年底,除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交和重点监管事项外,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执法事项的100%。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和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四、工作任务
县金融改革、市场监督管理、发改、教育、公安、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广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民政、统计、消防、林业、税务等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和时间节点,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各部门必须在2021年1月底前通过省部门联合监管平台归集执法人员信息,并将其相关信息录入该系统的“执法人员名录库”。
(二)制定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各部门要在2021年1月底前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在省部门联合监管平台上进行录入并公示,明确本部门开展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双随机抽查的范围、重点监管事项、抽查程序、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的公开以及后续监管的衔接和程序,确保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三)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各部门从2021年起,要在每年3月底之前根据上级公布的年度随机抽查事项, 综合本部门内设监管执法机构确定的年度抽查计划,汇总制定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在省部门联合监管平台上录入并公示。工作计划及调整情况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并在政府网站公示,未经公示的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不得实施。每年11月底前要完成当年的抽查工作计划。
县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抽查要求,统筹制定全县年度抽查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对检查主体和领域重合或重叠的抽查计划实行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要根据各自明确上报的年度随机抽查事项、已公示的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的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按照一项抽查一个方案的要求,以文件形式制定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实行联合双随机抽查的,要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制定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内容除了抽查计划内容外还要包括以下内容:抽取的比例或数量、参加抽查人员、抽查方式、抽查实施时间、抽查结果处理等内容。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于该抽查检查实施前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备案。
五、问责免责清单
各部门要根据问责免责清单厘责任边界,明确职责,调动基层执法人员积极性,有效防止执法检查不作为、乱作为,实现公正监管。
(一)问责清单:
1.未按要求进行抽查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
2.未及时公示相关工作方案、细则、计划及抽查检查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
3.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的;
4.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抽查任务的;
5.抽查检查过程中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
6.未按照规定要求、规定程序、抽查规范执行抽查任务的;
7.在联合抽查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消极懈怠、延误工作正常开展和完成进度的;
8.其他应予追究责任的情形。
(二)免责清单:
1.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已认真履行抽查检查职责的;
2.因现有专业技术手段限制不能发现所存在问题的;
3.检查对象发生事故,性质上与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检查不存在因果关系的;
4.因被委托进行检查的专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导致错误判定或者处理的(明知是虚假报告的除外);
5.其他不予追究责任的情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沅陵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召集人,县政府办联系该项工作的副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召集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保障工作经费,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成员单位要立足机构改革,做好职能整合和内部融合,调整完善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细则,科学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为企业和基层减负。要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杜绝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各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的积极性。要统一应用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归集抽查结果和查处结果等信息,并通过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记于市场主体名下依法向社会公示。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强化随机抽查理念和协同配合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监管执法能力。要将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纳入本单位本系统年度工作考评范围,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跟踪。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