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调整方案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18-10-23 16:04
沅陵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调整方案
为充分发挥涉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号)和《沅陵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沅政办函〔2017〕57号)等精神,结合《沅陵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统筹财政涉农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优化脱贫攻坚资金使用机制。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减贫成效为导向,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增加贫困人口经济收入和村集体经济持续增收,强化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为核心,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精准施策、精准投入、精准发力。严格执行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监管,确保项目管理程序规范,资金运行规范安全、高效透明。
三、整合计划
将中央20项、省级19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以及省、市扶贫专项资金纳入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范畴,全部用于精准扶贫。县级财政预算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技能培训、就业、社保兜底等社会事业方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不纳入今年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据测算,我县2018年计划整合中央、省、市级财政涉农资金42937万元。
四、资金投向
根据上述原则,资金主要投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其他项目等方面:
(一)产业发展安排1731万元。
1.贫困农户产业奖补1450万元。对全县贫困农户种养业按规模进行奖补,安排奖补资金1450万元,由县农业局作为项目责任单位。
2.产业扶贫安排100万元。用于官庄镇界亭驿村黄金贡柚产业扶贫项目安排100万元。由官庄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责任单位。
3.其他产业项目安排181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5万元,其他产业项目安排46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安排36123万元。
1.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专项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安排8954万元(其中省级扶贫专项资金安排752万元),由县住建局作为项目责任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2.贫困村以交通为主体的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7287万元。用于贫困村交通建设安排8500万元,确保贫困村达到脱贫验收的道路建设标准,由县交通局作为项目责任单位。贫困村以交通为主体的基础设施建设安排8787万元,由县交建投公司作为项目责任单位。
3.贫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1500万元。重点解决贫困村高标准农田改造建设。由县农开办作为项目责任单位。
4.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安排3000万元。支持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安排2000万元,由县水利局作为项目责任单位。农村安全饮水安排1000万元,由县辰州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责任单位。
5.贫困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安排1000万元。用于实施的贫困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由县农开办作为项目责任单位。
6.贫困村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安排550万元。用于实施的贫困村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由县环保局作为项目责任单位。
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安排3832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326万元,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安排1413万元(其中:官庄镇界亭驿村小辰龙关贫困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以工代赈示范性工程500万元),五强溪集镇防洪大堤及搬迁安置工程1600万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安排493万元。
(三)其他项目安排2063万元。
1.小额信贷贴息安排800万元(其中省级扶贫专项资金安排276万元)。以贫困户评级授信为抓手、积极推进金融产业扶贫,解决贫困户从事农业生产、种植业、加工业资金需求。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由县金改办作为项目责任单位。
2.“雨露计划”安排资金1200万元。安排贫困学生中高职教育补助资金1200万元,做到贫困学生应补尽补。由县扶贫办作为项目责任单位。
3.计提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费63万元。按《湖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对中央扶贫专项发展资金6339万元提取1%管理费,计63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专项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
此外,为解决其他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需安排的项目,根据本年脱贫攻坚需要,可经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程序纳入统筹整合资金另行安排。
(四)中央、省、市级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安排3020万元。
根据中央、省、市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要求,安排以下项目:
1.已建成光伏扶贫电站追加补助10万元。省财政对原已建成光伏扶贫电站追加补助10万元(湘扶办发[2018]16号)。由项目所在乡镇作为项目责任单位。
2.省派驻村工作队扶贫资金700万元。省财政对省派工作队扶贫驻点村每村安排100万元,我县共有7个省派工作队扶贫驻点村。由项目所在乡镇作为项目责任单位。
3.省级重点产业项目资金1000万元。省级扶贫重点产业项目资金1000万元,用于发展特色重点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4.市级扶贫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310万元。市派工作队扶贫驻点村按已脱贫出列村每村安排10万元、未脱贫出列村每村安排60万元;对省、市未派驻工作队的深度贫困村每村安排不低于20万元;其他贫困村项目安排20万元。由项目所在乡镇作为项目责任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与中央和省保持高度一致,把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摆上议事日程,下大力气抓好抓实,要明确职责、协调配合、主动作为。
(二)完善制度建设。按照资金统筹规范、使用方向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一系列具有实际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要相互衔接,避免互相矛盾和交叉重叠,特别要加强对整合后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对项目资金的精准使用、安全运行及按规定时间节点及时拨付负完全责任;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干,要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的备查台账,全面跟踪资金在建设使用过程中进展情况,不得借整合之名借用、挪用或转移涉农项目资金,严防涉农项目资金挪作它用。对在资金整合管理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者,要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严重违规违法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沅陵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3:沅陵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产业发展)
附件4:沅陵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基础设施)
附件5:沅陵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其他类)
附件6:沅陵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省、市专项资金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