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10-17 14:33

沅政案复字〔2025〕第16号A类

关于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陈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居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于2025年6月27日电话征求您本人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存在问题

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时发现,众多乡镇在信息公开时存在未依法采取去标识化、隐匿化处理等安全技术措施情形,如沅陵镇、五强溪镇、凉水井镇等村级公示栏,大多存在公布的80-100岁高龄补贴发放花名册、老干待遇发放花名册、民生资金汇总表(农村低保)、民生资金汇总表(农村特困人员)、村干工资等公示名单中,对公民身份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个人银行账号等个人敏感信息未依法采取去标识化、隐匿化处理等安全技术措施,使公民个人信息处于公开泄露状态。

二、整改措施。

1.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各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公开水准。提供规范文本,统一村级公示模板,由各乡镇制作公示表格模板,直接将表头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栏目删除,仅保留必要信息栏目,要求各村使用统一模板,从源头杜绝隐私信息泄露的问题。

2.严格信息审核。在工作中,我们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要求各县直单位、乡镇严格实行“三审制”,公开内容必须依次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各村级公示栏内容必须提前报乡镇政府审核,未经审核不予公开。

3.强化监测机制。要求各单位、各乡镇要将公开信息内容合规性纳入日常巡查范畴,建立日常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机制,对不合规的内容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此外,我们还通过抽查的方式选取有代表性的村进行工作督导。针对网站公开内容,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检测,骋请第三方技术公司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隐私信息泄露情况及时反馈,并督促交办整改。

4.有序有效整改。一是全面自查。我们通知乡镇对所有村级公示栏公开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其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公示内容,要求各乡镇、各村立马进行整改并上报完成情况。二是随机抽查。各乡镇整改情况上报完成后,我们随机抽查了部分村,发现个别村级公示栏存在形式主义整改,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公示内容仍然存在。三是组织“回头看”。要求各乡镇对信息公开规范情况进行“回头看”,建设长效机制,对已整改的问题再次核查,确保整改真实有效,不出现形式主义整改、虚假整改。

5.适时宣传调度。利用会议、通知等方式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隐私保护意识,提高工作水平。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和乡镇进行了专题调度和业务培训,再次强调了政府信息公开前必须落实“保密审查”这一工作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您的建议,及时指出了我们政府信息工作中的不足,也给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单位提出了一个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能顾此失彼,既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标准指引、目录进行公开,以保障公共利益和公民知情权;同时,也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有效保护公民隐私权。

以上答复,您如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部室负责人:雷宇

联系电话:0745—4231138

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