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沅陵县2023年度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5-13 10:50
沅政办函〔2024〕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县直机关各单位:
《沅陵县2023年度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沅陵县2023年度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县2023年度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提高耕地质量为核心,充分认识高标准农田建设对落实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目标的重大意义,全力服务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二)基本原则
1.党委统揽,政府主导。强化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责任,建立责任体系,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2.部门配合,科学调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统一调度,其工作配合完成情况将作为单位年度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工作考核指标。
3.注重提质,突出重点。坚持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注重提质防灾,根据地区气候特点、水土条件、农业生产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和建设内容。
4.加快推进,严守底线。严格按照省市主管部门要求,严守三条底线:一是按时间节点,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任务;二是严格工程质量,抢抓工程进度,发挥工程效益,树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形象;三是从严管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5.优化服务,注重实效。各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简化工作程序。县级乡村振兴年度考核要把乡镇协调施工环境、监督工程质量等作为考核指标,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基本目标。计划完成6000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项目总预算1389.4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20万元,省级配套42万元,县级配套27.47万元。亩均投资2315.78元,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二)项目区任务。按上级要求,经实地勘察、专家评审,择优选定了沅陵镇黔中郡村等23个行政村为沅陵县2023年度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具体如下:沅陵镇黔中郡村、罗家村,筲箕湾镇金华山村、田家坪村、五里山村,凉水井镇陈龙界村、百合村、腊塘村、工业新村,官庄镇三渡水村、辰州坪村,麻溪铺镇肖家坳村,二酉乡芦坪村、洪树坪村、血水潭村、三溪村、施溪村、茶溪村,楠木铺乡高坪村、常德湖村,马底驿乡洞头村,荔溪乡池坪村、明中村。
(三)创建示范区。重点建设楠木铺乡常德湖村、麻溪铺镇肖家坳村、沅陵镇黔中郡村3个示范区,确保有亮点。
三、工作部署
(一)责任分工。沅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为领导议事机构,县农田建设指挥部为工程建设协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为项目法人单位,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林业、住建、交通、环保、工信、公安、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紧密配合、各负其责、优化服务,项目乡镇负责外部环境、协助工程质量监督。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严格按照建设要求,倒排工期,如期完成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任务,高标准建好示范区。
(二)建设内容
1.田块整治:田块修筑84.9亩,耕作层剥离和回填84.9亩,细部平整84.9亩。
2.农田地力提升:酸化土壤治理300亩,地力培肥5700亩(其中增施生物有机肥4500亩,种绿肥植1200亩)。
3.灌溉和排水:塘堰(坝)4座,小型拦河坝3座,衬砌明渠(沟)15.32公里(其中骨干灌渠13.48公里、骨干排水渠1.84公里),渠系建筑物4个,管道灌溉350亩。
4.田间道路:机耕路11.40公里(泥结碎石路面)。
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岸坡防护工程2183米。
6.科技推广措施:安装太阳能杀虫灯40台,耕地质量监测60处。
(三)工作程序
1.发改部门下达建设任务。
2.项目法人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投资预算编制和批复、财政评审、信息上传下达、数据报送、组织验收、系统报备、上图入库、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3.项目乡镇(村居)负责工程外部环境、协助工程质量监督、落实工程效益和功能。
4.审计部门负责工程审计。
(四)成果形式。成果包括工程实体、工作报告(含相关表格和图件)、详细建设计划、工程技术资料、财务资料、审查验收、相关合同(协议)和影像资料等。
(五)资金拨付。按工程进度拨付,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工程审计结论办理结算手续,拨付剩余工程款。
(六)绩效管理。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按要求完成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考核任务。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审批等工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工作,由项目管理单位依法按程序组织开展,由县农业农村局上报怀化市农业农村局审批;预算报告由县财政局审批。经审批的规划设计和预算作为项目资金结算和验收的依据。
(二)公开、公平、公正选定相关技术单位。项目区工程建设和前期工作(如勘测、设计等)涉及的专业技术单位,从省市农田建设单位诚信考核体系备案名录中选定。
(三)对符合要求的农田给予政策支持。按照“主体自筹、银行贷款、财政补助”的投贷联动模式进行,对亩均投资在3000元以上且验收合格的,按政策给予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国债项目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配合,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确保序时推进。按照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确保2024年2月底完成初步规划设计评审,3月中旬完成财政评审,力争3底至4月初启动招投标,5月初全面开工,11月底全面完成6000亩农田建设任务,12月完成结算。
(三)严格规范管理。
1.规范基础业务和项目管理。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的要求,强化监管,倒排工期,采取措施,责任到人,务必实现工期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2.严管资金,确保合规。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要严格核查有关基础数据,杜绝虚报瞒报、骗取资金现象发生。资金要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杜绝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和浪费等行为发生。
3.开展监督,加快推进。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监管,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年度评估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外部环境,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和阻工、堵工行为。
4.部门联动,合力攻坚。沅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形成部门合力,确保到2024年11月底前全面验收达标。
5.创新发展,完善机构。以改革为契机,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体系,推行“建、管、罚”三位一体建管模式,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建后管护、执法打击相分离的工作格局,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项目法人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并移交乡镇,乡镇负责日常管护工作,执法部门负责严格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有效保护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