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2024年5月30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5-30 08:28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二十一批  2024年5月3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 X3HN202405290015 1、沅陵县谢某贵及其亲属在二酉乡等多地严重故意破坏国家森林资源。

2、盗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窃国家公益林累计数量上10000m3。

怀化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沅陵县谢某贵及其亲属在二酉乡等多地严重故意破坏国家森林资源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2023年6月19日,县森林公安局接市森林公安局案件线索“谢某贵在二酉乡桐木溪村境内未办理林木采伐证砍伐林木”移送。于2023年7月20日立案侦查,2023年8月18日,沅陵县森林公安局就谢某贵盗伐林木69.834立方米案件,向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谢茂贵;2023年8月25日,沅陵县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谢某贵被释放。经补充侦查,2023年12月5日,沅陵县森林公安局再次向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对犯罪嫌疑人谢某贵进行逮捕;2023年12月7日,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谢某贵,次日,犯罪嫌疑人谢某贵被执行逮捕。2024年1月31日,沅陵县森林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谢某贵移送至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现犯罪嫌疑人谢某贵被羁押在沅陵县看守所。经沅陵县森林公安局调查,被举报人谢某贵滥伐林木一案由谢茂贵一人所为,无共同违法人。故谢某贵破坏国家森林资源属实,其亲属参与不属实。

2、盗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窃国家公益林累计数量上10000m3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被举报人谢茂贵于2018年期间,在二酉乡桐木溪村小地名“翻天陀”、“水库溶”、“凉水坪”三块山场内砍伐林木数量总计201件,材积总计为43.777立方米,总蓄积为69.834立方米,并未达到举报件中反映的10000立方米。全县公益林数据库比对及二酉苗族乡出具证明,二酉乡桐木溪村全境不属于公益林范围;沅陵县森林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并未发现谢某贵盗伐的森林资源中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部分属实 对滥伐森林木材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并处理。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处理情况:

被举报人谢某贵于2023年12月8日已被逮捕,至今羁押在沅陵县看守所,现正等候法院依法判决,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整改情况:

1、加强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绿色生产的意识。

2、沅陵县林业局、沅陵县森林公安局、二酉乡人民政府等单位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严防生态破坏。

3、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是否存在其他类似问题,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对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切实防止生态环境破坏行为。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