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第十四批2024年5月23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6-03 15:46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十四批 2024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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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81 | D3HN202405220043 | 1、沿着武陵湿地公园周边和国道有许多散乱砂石厂,砂厂生产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沅江。
2、无封闭式厂房、集尘设施和降噪措施。 3、省督察组督察之后,白天的情况有所改观,晚上还是有噪声影响和污水排放。 |
怀化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沿着武陵湿地公园周边和国道有许多散乱砂石厂,砂厂生产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沅江问题不属实。2024年5月23日、24日,由沅陵县水利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两天排查,均未发现湖南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及国道周边存在非法砂石加工厂,湖南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外及国道周边现存有的沅陵县国控辰发集团下属的7家砂石加工厂自去年10月开始均自行停产,目前正在按市生环委办公室2024年3月22日《关于沅陵县非法砂石码头(非法砂堆)问题整治的交办函》(怀生环委办函〔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厂区封闭式厂房建设、按标准安装完善降尘降噪设施设备、厂区清污分流、国土手续办理等整改工作,无加工废水直排沅江现象。该7家砂石加工厂分别是筲箕湾镇洞底砂石加工厂,于2023年12月停止生产;麻溪铺镇拱里砂石加工厂,于2023年12月停止生产;沅陵镇鹿溪口砂石加工厂,于2024年2月停止生产;沅陵镇泥湾头砂石加工厂,于2024年2月停止生产;太常便民服务中心沙金滩砂石加工厂,于2024年2月停止生产;官庄镇宁乡铺砂石加工厂,于2023年10月停止生产;五强溪镇老纸厂砂石加工厂尚未建成。 2、无封闭式厂房、集尘设施和降噪措施问题属实。 3、省督察组督察之后,白天的情况有所改观,晚上还是有噪声影响和污水排放问题不属实。在今年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位于沅陵县清浪乡高坪村,既不在湖南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内,也不在国道边的在建张官高速2标段一废石再利用碎石加工点(湖南鼎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次受到群众投诉,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联合到现场进行了处理和处置。该碎石加工点不在湿地公园范围内及周边,也不在国道沿线周边。3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向该碎石加工点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碎石加工点立即停止未批先建、非法排污的违法行为,并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在环评手续获批前、污染物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前,该碎石加工点不得恢复生产。该碎石加工点在停产期间未发现有擅自开工生产迹象。考虑完善相关审批手续难度较大,该碎石加工点决定自行拆除碎石加工设施设备,于5月20日自行拟定了详细的拆除方案,预计5月31日前全部拆除完毕。5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对该碎石加工点拆除现场进行了检查,现场正在进行拆除前的清理现场和转运产品等工作。该公司为加快拆除设施设备和清运碎石,有夜间施工情况会产生施工噪声,但并非碎石加工生产噪声。现场约谈了湖南鼎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张官高速2标段项目部负责人,要求严格按照拆除方案时间节点落实到位,消除环境影响。 |
部分属实 | 制定整改方案,对砂石加工乱象整治到位,做好生态恢复 | 处理情况:
按2024年3月22日市生环委办公室《关于沅陵县非法砂石码头(非法砂堆)问题整治的交办函》(怀生环委办函〔2024〕5号)文件精神,沅陵县国控辰发集团下属的7家砂石加工厂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具体要求,进行厂区封闭式厂房建设、按标准安装完善降尘降噪设施设备、厂区清污分流、国土手续办理等整改工作。计划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 1、湖南鼎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5月20日自行拟定了详细的拆除方案,5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对该碎石加工点拆除现场进行了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拆除前的清理现场和转运产品等工作,预计5月31日前全部拆除完毕。 2、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国道周边砂石加工点的排查和立行立改等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未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