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1-11-25 14:59

沅政办函〔2021〕27号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沅陵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沅陵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第十八届沅陵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沅陵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5号)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函〔2020〕4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达到垃圾分类减量、无二次污染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沅陵县城区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确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部门,明确职责职能;在县城区范围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完成景区垃圾分类创建工作;保障县城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协同处理厨余垃圾。2022年,拓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0%;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启动建设。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 100%。

二、实施步骤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11月底前)。

完成县城市生活垃圾现状调查摸底,出台《沅陵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县级统筹、部门负责、街道实施、社区落实”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系;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第二阶段:深入推进,逐步推广(2021年11月-2022年12月)。

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0%;进一步巩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三)第三阶段:全面完成,巩固提高(2023年1月-2025年12月)。

全面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健全工作机制,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成立沅陵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易中华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艾政清任常务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舒不了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供销联社、县直机关工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长效办、县文明办、县绩效办、沅陵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县城管执法局),由县城管执法局局长曹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工作的统筹、调度和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安排专人具体抓好本地、本部门(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等。各职能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联络人员名单(含姓名、职位、电话)等报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资金保障。加大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县财政局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以奖代补机制,足额保障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经费、试点工作奖补经费、办公经费、宣传教育经费和考核奖励经费。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奖补资金,加大对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力度。要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研究建立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低价值废品回收的成本补贴政策。要制定生态补偿和减量奖励政策,有关部门要将实施效果好、示范效应强的,在安排相关资金时予以重点支持,或者给予政策倾斜。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季一汇总、半年一点评、一年一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四)强化绩效考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各部门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同时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完成工作任务考核达标的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不好的严肃问责。

附件:沅陵县城市生活分类工作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