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02-14 14:27

沅政办发〔2023〕4号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沅陵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沅陵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沅陵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林生发〔2022〕94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沅陵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有效控制松材线虫病疫情,压缩发生面积,减少枯死松树数量,早日实现疫情拔除目标,保护全县松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基本方针,遵循“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施策、综合防治”的原则,以清除枯死木为根本,以防治松褐天牛为重点,健全监测体系,落实防治责任,加强防控措施,实施科学防治,严格疫木监管,全力控制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严防扩散。

二、目标任务

以压缩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降低病死松木数量为目标,围绕“清理要及时、处理要干净”的松材线虫病除治原则,清除焚烧疫情发生乡镇区域内的枯死松木、濒死松木、衰弱松木、倒伏松木,对全县非疫情乡镇的枯死松木进行全面清理,实行“即死即清”措施。全县2023年3月底前共需清除松枯死木16914株(含病死木、干旱致死木、濒死木、衰弱木、风折木等);对疫情发生区域及周边松林实施无人机喷药防治松褐天牛(全年2次),降低松褐天牛数量,飞防面积2万亩;对全县松林全面监测普查,及时取样检测,实行常年适时清枯,准确掌握疫情发生动态;加强疫木监管,严防疫木流失,防止疫情扩散。

三、工作步骤

根据松材线虫病的发生规律,整个除治工作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筹备阶段(2022年11月25日-2023年1月31日)

1.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秋季普查工作,通过无人机对疫情发生区实施全面监测,查清我县2022年度枯死松木总量和分布区域,并科学安排除治工作。

2.制定绩效承包框架协议,完善招投标手续,确定除治公司,落实除治资金,储备除治所需药物药械工具,办理好疫木除治采伐手续。

3.制定枯死松木除治方案,明确除治责任,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除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除治阶段(2023年2月1日-2023年3月31日)

1.择伐除治。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感病枯死木、干死木、濒死木、衰弱木、障碍木、风折木等松枯死木的清理烧毁工作。

2.松柴清理。2023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疫点周边群众收集到家中的松柴及枝丫清理烧毁工作。

(三)松褐天牛防治(2023年5月20日-7月30日)

5月下旬、7月上旬对疫点及周边马尾松林实施无人机喷药防治松褐天牛。

(四)即死即清(2023年4月1日-9月30日)

实行“即死即清”措施,在集中除治结束后,发现新增枯死松木,按技术要求进行除治清理。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松枯死木清理工作回头看和整改,确保疫点及其周边乡镇不留一根枯死木和濒死木。

(五)评估验收(2023年5月-10月)

1.2023年5月,在集中除治结束后,对枯死松木集中除治的质量,由县林业局组织检查、验收。

2.2023年10月,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年松材线虫病防控进行全面评估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防治区划

松材线虫病除治区共划分两个类型。

1.重点除治区:凉水井镇、沅陵镇(含太常、深溪口)、麻溪铺镇、官庄镇、七甲坪镇、五强溪镇、清浪乡、盘古乡。该区域除治工作采取年度绩效承包的方式实施,以市场为主导,通过招投标,以政府采购方式购买服务。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联合负责组织实施,抽调工作人员进行旁站式监督工作。

2.一般除治区:明溪镇、筲箕湾镇、北溶乡、二酉乡、楠木铺乡、马底驿乡、借母溪乡、大合坪乡、火场乡、荔溪乡、肖家桥乡、陈家滩乡、杜家坪乡等。该区域枯死松木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清理,将清理松木送至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木定点无害化处理厂(沅陵县凉水井镇祥青木业有限公司),或在安全无事故的前提下就地焚烧。确保山场不留一株枯死松木,不留一截枯死松枝。

(二)防治措施

1. 疫情监测普查。2022年10月25日前,完成松材线虫病监测秋季普查工作。

2.疫情除治。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县枯死松树的清理任务,疫木采取择伐方式为主进行除治,对较集中连片区域实行皆伐改种。①疫木处理。对所有疫木及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条就近就地进行烧毁。同时,派专人守护,防止引起森林火灾。②伐桩处理。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③“集中除治”完成后,常年实行“即死即清”措施,每发现一棵松枯死木即按技术要求实施除治清理,采取烧毁或覆盖钢丝网的方式进行。④旁站式监督。利用国家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建立枯死木清理档案,填写松枯死木清理登记一览表。枯死木伐倒后由旁站式监督人员立即测量地径。疫木和枝桠处理,由旁站式监督人员照相或摄像并存档备查,确保采伐除治工作干净彻底,不留盲点死角。对相对集中连片松木枯死区域实行小块皆伐,如沅陵镇(含太常)、凉水镇等,结合油茶开发、中药材产业发展等项目进行皆伐改种。

3.媒介昆虫防治。2023年5月下旬、7月上旬对疫点及周边范围内(高速公路、319国道两侧)约2万亩松林实施飞机喷洒绿色威雷药物,以降低传播媒介松褐天牛的数量。    

4.检疫检查。以现有的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为依托,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在主要路口设置临时检疫检查站,加强流动检疫执法,严防疫木外流并对外来松科植物及其产品严格进行检疫,严疫木扩散;停止办理松木的商品材采伐手续,疫点周边群众严禁收集松材及枝丫为烧柴;严禁县内木材加工企业加工松木;严禁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运输出县;加强对全县涉木单位和个人的检疫检查,全年不定期多次开展专项检疫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的行为。

(三)除治职责

县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统筹指挥、组织协调,并在防治期间定期对防治进度和防治质量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并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整改到位;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防控经费落实到位和监督使用等;县林业局负责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等;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防碍动植物防疫、检疫犯罪活动;县住建局负责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在采购松木包装材料时查验《植物检疫证》,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国网沅陵供电公司、移动等通讯公司、征(占)用林地等单位,负责各自基建项目中采伐松木的无害化处理,做好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病枯死松木的清理、群众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处、旁站式监督、防止和制止群众哄抢疫木等工作。

(四)档案管理

鉴定原始资料、清理枯死松木登记、诱杀松褐天牛统计、登记资料、文件图像资料及所有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材料,由县林业局统一归档管理。

五、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加强统筹调度,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将除治工作纳入真抓实干林长制考核内容。各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强大的防控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切实保障松材线虫病各项防控经费落实到位并监督资金使用。处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所需资金,除县林业局向省市林业部门争取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据实测算后予以保障。

(三)强化制度保障。实行属地乡镇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是具体责任人。对防治不力,造成疫情严重扩散蔓延、社会影响较大的,依纪依规予以问责追责。

(四)强化安全保障。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施工人员必须全部戴安全帽作业,作业结束后要将焚烧枯死松木的火堆熄灭。整个枯死木除治施工的安全和森林防火工作由除治施工单位负主责,县林业局和疫点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灾。

附件:1.沅陵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责任分解表

      2.沅陵县2022-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经费补助安排表

附件1

沅陵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责任分解表


 时间

除治环节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责任人

目标任务

2022.10.31前

松材线虫病

监测秋季普查

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林业局主要领导和各乡镇长

县检疫站和乡镇林业站负责人

查清所有枯死木数量并取样确定疫情范围

2022.11.01-

2023.01.31

完成政府采购及招标手续

县林业局

县林业局主要领导

县林业局财务股、检疫站负责人

按照程序,落实专业防治公司

2022.02.01-

2022.02.15

技术培训

县林业局

县林业局分管领导

县林业局检疫站负责人

培训乡镇和防治队伍的业务人员

2023.02.16-

2023.03.31

枯死木清理及旁站式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长和分管林业领导

乡镇林业站负责人

按除治要求和标准完成枯死木除治并清理疫点范围内群众收集到家中的枯死松柴

2023.04.01-

2023.04.25

枯死木清理检查及验收

县林业局

县林业局分管领导

县林业局检疫站负责人

查清枯死木是否全部按标准清理

2022.10.01-

2023.09.30

联合检疫执法

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各乡镇分管林业领导

县林业局执法大队、检疫站负责人、各乡镇林业站负责人

全县范围内不定期开展联合检疫执法,杜绝松木流通加工

2023.05.20-2023.07.30

重点区域无人机喷药防治

县林业局

县林业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县林业局检疫站负责人

灭杀松褐天牛,降低虫口密度

附件2

沅陵县2022-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工作经费补助安排表

                         单位:万元

乡镇

金额

备注

筲箕湾镇

4

明溪口镇

4

北溶乡

3

二酉乡

4

楠木铺乡

3

马底驿乡

3

借母溪乡

4

大合坪乡

3

火场乡

3

荔溪乡

4

肖家桥乡

3

陈家滩乡

3

杜家坪乡

3

合计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