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关于健全电网发展建设环境保障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08-26 10:40

沅政办函〔2023〕31号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沅陵县关于健全电网发展建设环境保障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县直机关各单位,驻沅有关单位:

《沅陵县关于健全电网发展建设环境保障机制的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沅陵县关于健全电网发展建设环境保障机制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沅陵县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输送和供应,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要,确保全县电网规划建设、电力通道治理、用电秩序等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政府主导、政企联动、责任共担、合作共赢”的电网发展理念,健全电网发展保障机制,全力推进全县新能源电力系统建设,以电网高质量发展支撑全县新能源汇集输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一)组织体系更强。按照“政府主导、政企联动”模式,进一步强化政府在电网发展建设中主导和统筹作用,成立电网发展建设指挥部,定期听取电力发展建设汇报,研判发展方向,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

(二)要素保障更优。将电网发展建设的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纳入县直部门和乡镇的绩效评价体系,重点考核资源要素保障情况及辖区内电网建设项目完成率。

(三)电网建设更快。通过采取统筹多规合一、协同选址选线、优化行政审批、加快征地拆迁、落实协议包干、强化路由配套、维 护施工环境等措施,压减电网项目立项和建设周期,更快推进 电网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沅陵重大发展战略。

(四)协同发展更足。进一步强化供电企业“战略投资者”和“供电保障者”作用,强化电网发展规划与全县新能源汇集输送衔接,加快建成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沅陵电网。

三、组织机构

成立沅陵县电网发展建设指挥部并设立办公室(见附件1),主要职责如下:

(一)沅陵县电网发展建设指挥部

1.全面协同统筹。全面统筹全县电网发展建设,保障电网发展建设环境,研究决策全县电网发展建设重大事项。

2.强化组织机构。组建电网发展建设工作办公室并实体化运作。

3.开展考核问责。将电网发展建设的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和县直相关部门的绩效评价;对因保障措施不到位而影响全县电网投资额度,被上级部门负面通报,影响重大项目按期投产等重大事项的,依纪依规进行督办问责。

4.定期调度总结。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县电网发展建设推进会(特殊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年终召开一次全县电网发展建设总结会。

(二)沅陵县电网发展建设指挥办公室

1.开展调度会商。每月调度电网发展建设进度,按需组织电网发展建设调度会。

2.实施督办通报。定期组织督导督查,按月通报各相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在电网发展建设保障工作落实情况,将长期未能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纳入县政府督查室交办督办。

3.制定责任清单。将电网发展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内容清单化,并制定电网发展建设工作中的的职责清单。

4.提出考核建议。按季度对电网发展建设工作的履职情况提出考核评价意见,报领导小组审议。

四、职责分工

县电网发展建设指挥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牵头负责县电网发展建设工作;组织并协调解决电网规划、项目前期以及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督办考核电网设施建设进度;将相关重点事项纳入重点督查督办范围;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成立对应的领导小组,并实体化运作。

县发展改革局:将电网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县重大项目;将电力设施配套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综合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时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全县电力电量平衡管理;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电力行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电力设施保护监督执法。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电力设施建设施工环境的整治力度,依法查处非法侵占电力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案件或违法占用施工现场、阻碍线路廊道治理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电网项目占道施工过程中的交通运输疏导方案的制定及审批办理。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电网建设指挥部的工作经费。

县自然资源局:实施“多规合一”。电网设施布局规划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县城控制性详规,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将电网设施配套作为必要审核要点;保留电力设施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和年度用地计划机制;协调、指导、督促电力设施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审批前期准备工作并加快手续办理;实施电网设施用地储备和划拨供地;负责变电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和核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电力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工作,确保重大市政建设的电力保障工程协同实施;督促业主单位优化统筹电力设施配套市政道路、线缆路由建设时序,确保作为通道路由的市政基础设施先行实施或与电网设施同步投入使用;负责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变电站消防备案和抽查。

县交通运输运输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电网发展建设项目中涉及与普通国道、省道、农村公路衔接入口问题;优化办理电网发展建设项目中涉及与普通国道、省道增设平交道口以及跨越公路、桥梁的审批事项。

县水利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电网建设项目中涉及水利方面的审批、协调、保障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涉电问题。

县应急局:负责电力建设中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置。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加快依法依规办理电力设施建设中涉及挖掘县城道路、临时占用县城绿化用地等行政许可工作。

县信访局:负责协调和指导关于电力事项的信访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电网建设项目和线路廊道治理涉及林业方面的审批、协调、保障工作;加快办理电网设施项目用地、线路廊道及林木砍伐涉及的永久使用林地、临时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对防山火线路廊道砍青予以政策性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电网建设项目中涉及环保方面的审批、协调、保障工作。

县借保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涉及保护区范围内的电网建设项目、线路廊道治理涉及林业方面的审批、协调、保障工作;加快办理电网设施项目用地、线路廊道及林业砍伐涉及的永久使用林地、临时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对防山火线路廊道砍青予以政策性支持。

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指导、监督电网建设项目中涉及森林领域的违法行为。

五强溪湿地公园管理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电网建设项目中涉及湿地保护区的审批、协调、保障工作。

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国、省、县道路沿线电网建设项目和线路廊道治理协调工作。

县水运事务中心:负责电网建设项目跨江(沅江)工作手续审批、协调、保障工作。

县文保中心:协调电网建设项目中涉及文物的调查、保护、处置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强化电网发展建设保障机制,配合做好选址选线、杆线迁移,主导协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砍青扫障等工作;优化统筹电力设施配套市政道路、线缆路由建设时序,确保作为通道路由的市政基础设施协同实施。推动电网发展建设在所辖区域内高效执行落地。

国网沅陵供电分公司:负责对接省、市供电公司并最大限度争取项目投资。编制电网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电网建设项目,及时向县电网发展建设指挥部反馈项目建设进度,提请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确保年度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参与国土空间编制及调整的“多规合一”审查,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将电网专项规划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服从全县重大项目的统筹调度,加快服务县重大发展战略的电网配套建设。

五、保障举措

(一)电网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将审定的电网规划成果(变电站站址、线路廊道)纳入县城总体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对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审定的变电站规划站址及廊道做好保护工作并给予政策性支持,实现站址廊道的预留、预控。

(二)协同开展电网项目选址选线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电网发展建设指挥部和国网沅陵供电分公司协同主导,开展电网重点项目的选址选线工作,确保项目选址选线科学合理且符合中长期发展规划,要保障资源要素,确保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组织召开电网项目选址选线会,统一出具行政审批初审意见,加快可研审批、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项目核准等流程。

(三)优化电网项目行政审批程序

对电网重点项目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审批权限在县一级的,要按照“应简尽简、宜放则放”的原则,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从简从速办理项目审批;审批权限在市、省一级的,要积极做好预审服务,协同国网沅陵供电分公司向上争取加快审批流程。

(四)提前开展电网征地拆迁工作

根据电网建设进度计划,国网沅陵供电分公司要提前与县电网发展建设指挥部或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签订电力项目用地包干协议,明确用地价格、用地范围、办证面积、场平质量、工期要求;加快推进电网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将进站道路及边坡挡墙尽量纳入变电站红线。

(五)加快服务塔基占地青赔交桩

按要求明确不同电压等级塔基占地、青赔及拆房费用标准,将费用用于线路工程跨房、塔基占地及临时用地、青苗赔偿、拆房异地安置补偿和工作经费等。按照项目建设时序,组织按时召开启动会,及时交桩。

 (六)同步开展电网配套路由建设

要做好道路、埋管、电力隧道等电网项目配套路由的立项和建设工作,将配套路由项目立项、项目审批、设计定标、设计交付、施工定标、施工进场、路由交付时间节点纳入责任事项清单。根据电网项目规划建设时序,按时交付配套路由,不得因路由建设滞后而影响重大电网项目落地。

(七)依法维护电网建设施工环境

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要切实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电网建设施工环境维护,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依法协同维护、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大力支持”的电网施工环境保障新格局;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施工现场矛盾,重点整治非法阻工、抢工、盗抢物资等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立“经济发展、电力先行”的理念,既分工明确,又密切协作,不断形成全县电网发展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清单管理。要结合职能职责,对照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本领域服务电力发展建设的服务清单和政策清单,加快项目关键要素落地,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三)强化工作调度。明确“一年一部署、半年一推进、每月一调度”的工作调度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电网发展建设推进会,对全县电网建设项目进行调度,协调问题、推进项目;每年底召开全县电网发展建设总结会,对电网发展建设项目成果进行总结考核,研究部署电网发展建设重点事项。县电网发展建设指挥办公室要每月牵头组织召开会商会议,协调解决电网发展建设中存在的矛盾问题,落实全县电网发展建设决策部署,确保重点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四)强化资源统筹。要强化“多规合一”。紧扣电网项目“站址、廊道”两大核心问题,围绕“布得准、落得下、送得出”目标,按照“多规合一”的总体目标,逐一落实电网规划变电站建设条件,统筹电网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要给予政策性支持,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统一变电站用地和新建线路补偿标准,统筹电网配套路由同步建设。

(五)强化督查考核。强化督查督办,将电网发展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和“发展闯创干”督查范围。对工作推进慢、效率低、进度滞后的,进行书面提醒、约谈、督查督办。落实考核奖励,按照“过程督办、结果考核”的模式,实施绩效考核,对贡献突出、业绩优秀的,依规进行表彰。

附件:1.沅陵县电网发展建设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沅陵县电网发展建设环境保障责任清单


附件1

沅陵县电网发展建设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指   挥   长:易中华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指 挥 长:滕海涛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执行副指挥长:唐德胜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清敏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唐  钧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张丙文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万喜  县财政局局长

              唐  兵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颜  翔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明  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田学武  县水利局局长

              张丕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美华  县应急局局长

              瞿吉承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全鹏飞  县信访局局长

              黄海生  县林业局局长

              胡业森  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局长

              张兴祥  县借保局局长

              张治宇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周祖军  五强溪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

              全海鹰  县公安局副局长

              肖  洋  沅陵镇镇长

              王  聪  五强溪镇镇长

              张  坤  官庄镇镇长

              刘琼波  凉水井镇镇长

              田兴华  七甲坪镇镇长

              宋朝晖  麻溪铺镇镇长

              张朝晖  筲箕湾镇镇长

              张  超  明溪口镇镇长

              曹  埔  盘古乡乡长

              张林熙  二酉乡乡长

              米  余  荔溪乡乡长

              粟伟刚  马底驿乡乡长

              姜  驹  楠木铺乡乡长

              周亚萍  杜家坪乡乡长

              印仕宏  北溶乡乡长

              陈  健  火场乡乡长

              李中海  肖家桥乡乡长

              舒  海  大合坪乡乡长

              杨承杰  清浪乡乡长

              向贵勇  陈家滩乡乡长

              刘唯一  借母溪乡乡长

              李云利  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

              肖民湘  县水运事务中心主任

              张  华  县文保中心主任

              刘云从  国网沅陵供电分公司经理

县电网发展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唐德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清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唐钧同志兼任办公室执行副主任,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电网建设协调及日常工作。指挥部成员如遇人事调整,由相应人员接替,不再行文。


附件2

 沅陵县电网发展建设环境保障责任清单

类别

责任事项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组织体系工作机制

组织体系

1.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能源电力项目副县长为副组长的电网发展建设领导机构。

2.在能源电力项目主管部门设县电网建设指挥办公室,作为具体工作机构并实体化运转,负责日常工作。

3.县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实体化运行,并出台保障机制。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工作机制

1.建立会议制度。全县每半年召开一次电网发展建设推进会,年终召开一次全县电网发展建设总结会。

2.建立会商制度。由县电网建设指挥办公室牵头,每月定期召开会商会议,落实全县电网发展建设决策部署。

3.建立督办通报制度。县电网建设指挥办公室每月通报各乡镇电网建设项目进度,相关问题纳入县政府督查室进行交办督办。

4.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将电网发展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内容清单化,按照“属地、职能”原则认领、落实。

5.建立考核问责制度。将电网发展建设成效纳入县直部门及各乡镇绩效考核,年度电网发展建设工作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扣1分。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绩效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要素保障重点

将电网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1.结合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将审定通过的35千伏及以上电网设施布局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成果。

2.依法出台政策,保护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审定的变电站规划站址及廊道,实现站址廊道的预留、预控。

县自然资源局、国网沅陵供电分公司

要素保障重点

选址选线

县政府和供电公司协同主导,开展电网重点项目的选址选线方案查询,确保项目选址选线科学合理、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保障资源要素,确保依法建设。

县自然资源局、国网沅陵供电分公司

审批手续办理

1.前期阶段,由县政府组织召开电网项目选址选线会,统一出具行政审批初审意见,加快可研审批、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项目核准等流程。

2.项目开工前,县政府及时完成与供电公司变电工程征地拆迁包干协议签订,配合、指导供电公司完成林业、土地等报批手续,配合取得环评、水保等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借保局、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运输局、五强溪湿地公园管理处、县文保中心、县海事处、国网沅陵供电分公司

征拆清表场平

及时组织完成电网项目交地和房屋拆迁、迁坟等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征拆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沅陵供电分公司

要素保障重点

塔基占地

青赔交桩

及时完成与供电公司线路包干协议签订,做好青苗赔偿,组织召开工程启动会,按时完成塔基交桩。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沅陵供电分公司

配套路由建设

县政府负责道路、埋管、电力隧道等电网项目配套路由的立项和建设,根据电网项目规划建设时序,按时交付配套路由。不得因路由建设滞后,影响重大电网项目落地。

县发展改革局、国网沅陵供电分公司

施工环境维护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施工现场违法阻工、解决现场地方矛盾,组织做好事件舆情管控。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沅陵供电分公司

线路廊道治理

线路廊道治理涉及林业方面的审批、协调、保障等手续,及时办理林木砍伐手续。各乡镇及时处理线路廊道砍青扫障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公安局严厉打击阻碍线路廊道治理等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沅陵供电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