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沅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沅陵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草案)》起草说明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5-13 13:47
为完善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2022修订)》(湘发改价费规〔2022〕945号)等文件精神,就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开展了前期相关工作。经成本监审和价格调查,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沅陵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予以说明。
一、必要性
1.超过监管周期。自《关于开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沅政办函〔2012〕87号)执行以来,县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在开展征收工作的过程中,由于文件执行时间过久,单位和居民对征收的合法性产生了质疑,更有部分单位和居民因此而出现拒交的现象。
2.征收有待优化。现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项目繁杂,征收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现行的征收方式如下:
①费随水代征:居民生活垃圾处理5元/户·月;
②上户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营场所、营运车辆、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等,分别是按人、面积、体积、点、床位方式等征收。
3.成本监审结论:通过对我县2021年-2023年三个年度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运营成本的审核。主要核实沅陵县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至2023年度的会计报表、相关成本和费用明细账、科目余额表、收入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工资及社保明细等相关资料,审核成本核算、费用分摊方法等。通过审核:2021年度核减564.01万元、2022年度核减1024.97万元、2023年度核减1085.31万元,上述核减的主要内容是财政补贴、职工薪酬、材料费、燃料和动力费、折旧费、期间费用及其他费用。核减上述各项费用后,沅陵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定价单位成本为64.86元/吨。
4.周边价格水平。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有两种,即:按量计费或者按户计费(怀化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明细、各市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明细表见附表2)
综合上述情况,县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运营成本逐年增加,长期依赖于政府财政补贴,违背了“产生者付费”的原则。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科学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符合现行政策要求,有利于保障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让经营者更好地服务民生,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对现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十分必要。
二、调整依据
《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 《关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湘发改价调〔2019〕847号)、《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2022修订)》(湘发改价费规〔2022〕9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三、起草过程
1.拟定沅陵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计划;
2.价格成本调查队开展沅陵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工作,并出具成本监审结论依据;
3.会同相关部门对成本监审结论进行会商;
4.草拟《沅陵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草案)》,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
5.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
7.将听证结果和《沅陵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8.向司法部门提交合法性审查资料进行合法性审查;
9.以规范性文件出台《沅陵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沅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