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水利局关于《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的起草说明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11-12 09:31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4〕149号)工作要求,结合沅陵实际,现就《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台《公告》意义

科学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依法落实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管理要求,是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和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分类分区精准管控的重要举措。

二、起草过程

(一)形成初步成果。2024年11月,沅陵县水利局启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依据技术指南制定实施计划,开展基础数据收集等工作。2025年5月初步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明确复核图斑抽取数量及位置信息,形成技术划定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部门意见。2025年5月,向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及图斑涉及到的各乡镇(街道)广泛开展书面征求意见,并于2025年6月-7月结合沅陵县自然资源局意见要求对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斑进行修改,并组织开展不低于3%范围图斑抽查的野外复核工作。

(三)加强技术审核。2025年7月,沅陵县水利局组织专家结合各部门书面意见反馈及外业复核成果进行数据审查;怀化市水利局于7月29日召开技术审查会议,会后结合专家书面意见对陡坡地划定范围、技术报告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形成最终技术划定成果报告,建立成果数据库。全县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30182.50公顷,图斑数3804个,涉及县域内所有乡镇,均位于大于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

(四)提请专家复核。2025年10月,完成报告修订并提请审查专家复核,复核无误经专家签字确认后提交沅陵县水利局。

三、主要内容

(一)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指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或者二十度以上的风化花岗岩、紫色砂页岩、红砂岩、泥质页岩等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全县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30182.50公顷,其中麻溪铺镇888.42公顷、沅陵镇4354.11公顷、明溪口镇8005.40公顷、凉水井镇17800.66公顷、七甲坪镇7151.54公顷、筲箕湾镇6230.34公顷、官庄镇10998.04公顷、杜家坪乡6082.36公顷、楠木铺乡5981.98公顷、肖家桥乡1988.60公顷、陈家滩乡2508.24公顷、借母溪乡11024.05公顷、荔溪乡8533.02公顷、马底驿乡6088.93公顷、北溶乡10114.01公顷、二酉苗族乡3736.81公顷、盘古乡1133.49公顷、五强溪镇4508.06公顷、火场土家族乡3204.52公顷、清浪乡4611.44公顷、大合坪乡5238.48公顷,均位于大于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图斑数3804个。禁止开垦陡坡范围可到沅陵县水利局查询(地址:沅陵县沅陵镇辰州西街24号;电话:07454224370)。

(三)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已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附件:沅陵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图

 沅陵县水利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