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沅陵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10-16 16:50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1号)等文件,起草《沅陵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

一、必要性

我县原《沅陵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于2021年施行以来,为保障广大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提供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省里出台文件进一步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要求,并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提出更高要求。2024年国家决定实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我县原来的《沅陵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中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要求,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必要重新制定《沅陵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

二、起草过程

原《沅陵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将于2026年到期。通过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在原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拟定《沅陵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初稿;截止到2025年10月,我局分别采用组织相关股室和专业人员进行讨论沟通,与其它县市区进行学习交流,并征求部分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意见,逐条分析,充分研讨,形成了新的《沅陵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 在征求意见中,各方对制定《沅陵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沅陵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我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方就如何完善《沅陵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三、主要内容

新的《沅陵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分七章,共22条。一是总则,明确了制定的文件依据,实施原则、定义及相关部门职责;二是保障对象,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范围;三是认定程序,明确符合社会保障对象认定的程序;四是保障内容和方式,规定社保对象享受补贴条件、补贴标准及发放的方式;五是资金来源、管理及监督,规定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资金管理和监督;六是其它相关规定,规定被征地农民可以享受到的其它政策;七是附则,规定了文件的施行时间及政策解释部门。

新的《实施办法》草案经过研究,反复征求意见和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此提请审议。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