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起草说明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5-28 16:21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行为,确保依法征收,保障征收工作公平公正、透明有序开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维护公共利益与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平衡与统一,为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完善等公共服务提升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起草了《沅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必要性

我县原《沅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于2019年施行以来,为我县征收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指导并监督我县征收工作在程序和内容上符合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同时为我县开展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需要等有益民生项目提供了可靠保障。现该办法已过有效期,且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当下新形势新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进一步保障我县征收与补偿工作开展,有必要对《沅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进行重新制定。

二、起草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等有关规定,起草了《沅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三、主要内容

《沅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分为五章,共38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征收原则、征收主体与负责单位等,概述了其他部门在征收过程中的职责;第二章征收决定,对做出征收决定的情形、征收程序作了详细规定,细化了征收补偿方案内容;第三章补偿,规定了征收决定中补偿的内容,载明了征收评估的评估时点、评估原则、评估机构选择程序等相关内容,对征收补偿方式及产生的相关税费、搬迁费进行规定,细化了过渡期限起止时间、支付临时安置费标准,规定了征收补偿协议内容、签订程序,列举了补偿决定内容、送达要求等,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权属不明确、房屋设抵押权等特殊情况进行规定,明确了相关单位在征收过程中的工作要求;第四章法律责任,列举了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征收评估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规定了阻碍依法征收行为的处罚;第五章附则,规定了办法的施行时间及对办法施行前实施项目的效力。

              沅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