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财政局关于《沅陵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8-28 16:34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行为,加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委托中介机构的管理,提高评审质量。

二、适用范围

经县财政局依法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入围并订立框架协议,县财政局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中介机构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中介机构并订立采购合同。中介机构按照公正廉洁、高质高效的原则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三、制定依据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

(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厅机关聘用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内容说明

(一)本《办法》分为六章。

(二)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是编制目的、编制依据、机构设置、运行机制。

(三)第二章中介机构准入与退出。主要内容是明确中介机构准入与退出的方式和申请加入的条件。

(四)第三章中介机构的使用和管理。主要内容是明确评审任务分配方式和委托评审程序以及中介机构开展评审工作应遵守的规定。

(五)第四章中介机构的考核。主要内容是明确考核原则、考核内容和结果运用。

(六)第五章中介机构服务费的管理与支付。主要内容是明确评审服务费来源、服务费计费标准和支付注意事项。

(七)第六章附则。主要内容是确定实施日期。

沅陵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