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沅陵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草案)》的起草说明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12-28 09:45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一)起草背景

我县于2017年12月份出台了《关于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沅发改价费【2017】2号)文件已经到期。

(二)起草依据

1.《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

2.《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号)

二、起草过程

1.2023年6月2日,我局正式启动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首先由价格股、价格成本调查队会同县教育局相关部门一起共同遴选确定了县幼儿园、五强溪镇中心幼儿园、明溪口九校幼儿园等8家幼儿园为次价格成本调查的调查对象。然后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对这8所幼儿园提交的2020年至2022年成本调查相关资料,进行资料初审、实地审核和仔细测算。

2.2023年7月30日,价格成本调查队形成了成本调查报告,结论为:2020年至2022年公办幼儿园平均保育教育成本分别是一级园585.75/生•月、二级园480.85/生•月、三级园364.28/生•月。

2023年8月1日上午,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及相关幼儿园负责人对成本调查报告进行了会商,认为本次的成本调查报告结论精准、真实,建议对我县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适当进行上调。会商后,我局召开了党组会,对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作出了相应的建议。

三、工作目标

为规范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大力改善幼儿教育的办学条件,进一步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包含了六个方面的内容,即:第一项内容介绍了我县现行公办幼儿园收标准及调整的必要性,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办学条件及面临的困难;第二项内容介绍了本次收费标准调整的政策依据;第三项内容介绍了本次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的开展情况,开展了定价成本监审,与相关部门进行集中会商等;第四项内容提出了我县公办幼儿园收标准调整的建议,包括公办幼儿园保教费限高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限高收费标准;第五项内容是对保育教育收费标准调整后的社会与经费分析;第六项内容是对幼儿园在执行文件时提出的要求。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