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陵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管理细则》的起草说明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05-24 11:05

关于《沅陵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管理细则》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一)起草背景

我县于2012年7月份出台了《沅陵县关于开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沅政办函【2012】87号)文件已经到期。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规定:“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规定:“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3、《国家发改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指出:“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各地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提高收缴率”。

4、《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945号), 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实施细则。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通过对比我市周边县区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模式,结合本县实际起草了《沅陵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管理细则》,形成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及企业的意见建议。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县司法局审核把关,按照程序制定该规范性文件。

三、工作目标

坚持“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在本县城区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从而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四、主要内容

新《细则》共六条,主要明确了收费范围、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主体和监管部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沅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