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肖家桥乡2023年度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04-03 15:53

为全面贯彻落实《怀化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怀化市2023年乡村建设行动“打擂台”考评方案》、《关于认真制定全面完成村庄规划分类编制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29号)、《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修订版)》和《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修订版)》等文件精神,科学做好我乡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提升我乡宜居宜业水平和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程序,结合肖家桥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积极有效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绿色、生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强化底线约束,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优先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

(二)坚持规划引领、严格管控。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做到先规划后建设。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编制。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明确村庄的功能分类,聚焦重点,体现特色,防止“千村一面”。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乡直各部门:乡自然资源所牵头负责全乡村庄规划编制的统筹推进、业务指导、动态调度、技术支持等工作,我乡共有村庄7个,分二年全部完成所有村庄的规划编制(2021年完成村庄规划编制2个,2023完成村庄规划编制5个),以及负责卫生厕所列入新建房屋办理规划许可前置工作;乡农业服务中心要摸清宅基地需求,深化宅基地改革,为村庄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并严格依规划进行宅基地审批,开展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未批先建、批少建多、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等违法建设住房的治理工作;乡住建所要加大推广农村建房图集工作力度,负责村民自建房安全监管工作,并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图纸施工,科学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乡人居办要统筹协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卫生厕所施工及验收。

各村居:明确乡人民政府作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在组织动员、规划编制、方案审议、成果质量把关等方面发挥主责作用。各村要高度重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乡村规划科学实用,能有效指导村组产业发展、村组建设、保障村民建房需求,避免出现多村同规现象发生,并建立健全农村居民建房卫生厕所列入新建房屋办理规划许可前置机制。

(二)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各村要明确“村庄规划联络员”,充分听取乡村振兴第一书记、退休村干、村内党员、乡贤能人、熟悉村情的老同志大学生村官等意见。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愿景,充分发动和引导村民参与规划编制,扎实做好村民宣传发动、村民问卷调查、村民讨论规划方案、规划成果公示、村民集体决策等工作,组织村民参与到村庄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保障村民的规划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村庄规划成为取得高度共识的“村规民约”。

(三)重点体现地方特色。依据各村庄自然资源禀赋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遵循目标指引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在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率相统一的前提下,要结合自然、经济和社会等因素,更好地保留和体现生态特色和人文特色,挖掘自身优势,实现国土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避免风格雷同和“千村一面”。

(四)切实履行各项程序。村庄规划编制要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认真履行组织编制、方案确认、技术论证、村级审议、公示公告、规划报批和备案等程序。经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规划的,严格按程序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修改后的村庄规划要依法依规重新公布。

(五)强化监督考核

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纳入年度对乡村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规划编制工作规范、高效、有序推进。由乡纪委安排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暗访,及时督促有关村居和责任人做好工作。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予以督促,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

                                                                                                                            

肖家桥乡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