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公示(食品类2023年7月4日——7月28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07-28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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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案 |
未按照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1、给予警告。2、并处罚款10000元人民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罚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4日 | 沅市监罚决﹝2023﹞113号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将罚款缴至银行(收款单位:沅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876790104000622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沅陵支行) |
沅陵县百中综合商店 | 沅陵县百中综合商店未按规定贮存食品案 | 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 1、给予警告;2、并处罚款20000元人民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处罚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4日 | 沅市监罚决﹝2023﹞112号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将罚款缴至银行(收款单位:沅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876790104000622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沅陵支行) |
沅陵县堂屋茶餐厅 | 沅陵县堂屋茶餐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案 | 当事人经营的奥利奥轻乳酪蛋糕、半熟芝士(糕点)、冰山熔岩(糕点)超过保质期,且购进的上述食品提供不了检测报告,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 | 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奥利奥轻乳酪蛋糕净含量:150克,数量2盒;半熟芝士(糕点)净含量:180克(36克*5)数量2盒;冰山熔岩(糕点)200克,数量2盒);3.没收违法所得320元整,4.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处罚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6日 | 沅市监罚决﹝2023﹞149号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将罚款缴至银行(收款单位:沅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876790104000622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沅陵支行) |
沅陵县五强溪小华商行 | 沅陵县五强溪小华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当事人商行货架摆放的枸杞啤酒、忠于原味薯片、盐焗腿(鸭翅根)、三哥煎牛肉、潜江小龙虾(麻辣味)五种食品均超过保质期,且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食品的进货票据、检验报告、进货商资质。 | 1、给予警告;2、没收枸杞啤酒6瓶,忠于原味薯片6罐,盐焗腿(鸭翅根)5袋,三哥煎牛肉11袋,潜江小龙虾20袋;3、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整)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处罚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18日 | 沅市监罚决﹝2023﹞158号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将罚款缴至银行(收款单位:沅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876790104000622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沅陵支行) |
信息来源: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