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沅陵县第七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10-30 14:38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学生使用手机成为普遍现象。学生配备手机,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方便了与家长、同学的联系,但不是每个同学都有良好的自控力,有的同学利用手机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聊天和游戏,有的甚至作为作弊工具,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学习秩序,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使用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学生手机管理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禁初中学生带手机、平板电脑、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学校,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家长到学校接受教育才能取走。

2.高中学生原则上不能带手机、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学校,确实需要带手机的学生,由学生或该学生家长提交带手机进校园申请书,月初交由班主任保管,月末取回。若私自带手机不上交,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家长到学校接受教育才能取走。对于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收缴至班主任处;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家长,交由学生家长管理。

4.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在政教处等部门统一安装固定公用电话提供免费通讯服务,学生也可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家长联系。

5.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将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一律予以纪律处分,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并责令该学生写出书面反思。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6.如学生在各类考试期间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视为作弊行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按照《沅陵县第七中学学生处分条例》处理。

7.学生在校期间若有特殊情况,班主任和年级组将及时联系和告知学生家长。

8.各班根据《沅陵县第七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讨论制定出班级公约,督促本班学生自觉执行班级公约。

9.如学生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需根据相关活动具体要求禁止携带手机或者严格控制手机使用。

10.学校艺术节、社团、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使用手机,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11.在团员政治学习、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其他特殊安排的情况下,可以在班主任统一组织下使用手机,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使用手机,老师不得利用手机布置作业。

12.班主任是各班学生手机管理第一责任人。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及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信任和配合。

沅陵县第七中学公用电话

政教处:07458673198

总务处:07458673199

                                  沅陵县第七中学(盖章) 校长办公室:0745867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