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某投诉事项答复书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12-25 09:04
关于李某投诉事项答复书
李某先生:
您于2024年9月28日反映“从2022年11月到2024年9月在张官高速重庆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班,在搅拌站做机修工,月工资八千元,现在公司要降低成本需要裁员,公司不给出裁员通知书,8月和9月工资共计16000元也不给我结清”问题。根据依法履职程序规定,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0月10日进行了受理,并迅速成立以分管副局长牵头的专班对该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对您投诉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基本事实
经调查,重庆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您8月、9月两个月工资16000元的情况基本属实。
二、处理情况
2024年9月29日,我局接到您在国家信访局的投诉后,马上联系了重庆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了解核实情况并协调处理。现处理结果如下:1、经协调,重庆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9月30日将您8月份的工资8000元支付到位了,9月份的工资8000元该公司于10月10日已转账到我局农民工工资代发账户。我局劳动监察股已通知您本人来办理领取手续。2、您是因个人原因以书面形式向重庆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辞职报告,故该公司不需向您出具裁员通知书,也无需向您作出经济补偿。
如不服本回复,可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沅陵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怀化市铁路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