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谷目标价格补贴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06-05 15:24
一、适用对象
县内水稻种植者
二、支持措施
县内水稻面积种植者,对于优质稻种植者、适度规模经营者可增加补贴,但增加补贴部分设置金额上限。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23〕47号)。
四、申请途径
“组织申报—村级审核—村级公示—乡镇审核上报—县级有关部门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发放”的程序开展补贴兑付工作。申请补贴的稻谷生产者应当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相关业务部门要对汇总后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向财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财政部门根据业务部门的审核意见以及报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补贴标准等拨付资金。
五、申请材料
各乡镇按县文件具体要求提供。
六、服务管理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七、咨询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07454224368
信息来源:沅陵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谢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