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06-25 08:34
一、适用对象
除审批权限在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二、支持措施
审批提速,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30个工作日提速至10个工作日;容缺受理,对资料不全的可先受理,后补正。
三、政策依据
1.《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怀环发〔2023〕11号);
2.《怀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2021年本)》(怀环发〔2021〕10号)。
四、申请途径
建设单位向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7号窗口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受理后,在10个工作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工作,并可邮寄项目批复。
五、申请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和联系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管理服务部门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3469334589;监督电话:0745-4322099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
责任编辑:谢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