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陵县沅江流域生态文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1-22 16:01
沅陵辰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沅陵县水利局于2024年1月 3受理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审批<沅陵县沅江流域生态文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及《沅陵县沅江流域生态文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怀化市沅陵县城、两河三岸三塔三桥、两山(二酉山、凤凰山)风景区,地理坐标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14′2.28951″,北纬29°49′4.13512″。主要分为7块建设内容,分别为:①龙兴讲寺景区外提质改造工程区;②辰州文化古街区修缮提质改造工程区;③凤凰山提质改造工程区;④二酉山提质改造工程区;⑤两河三岸、两山、三塔三桥夜景灯光工程;⑥服务设施工程;⑦设备工程。
本工程总占地5.54hm2,(其中永久占地4.68 hm2,临时占地0.8 6hm2);土石方开挖总量3.56万m3,填方3.56万m3,无弃借方;项目总投资19477.59万元,计划于2024年1月开工,于2025年12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54 hm2。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持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同意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方案。
(六)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90.0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54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报告书》和承诺书,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单位提交相应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每年三月底前,向我单位报告上一年度相应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开工前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在下阶段主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单位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 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单位审批。
六、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按规定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果后,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沅陵县水利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