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强溪电厂大坝左岸分布式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10-25 16:20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五强溪水电厂

    你单位于202310月日送来的《五强溪电厂大坝左岸分布式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我局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沅陵县五强溪镇五强溪电厂左岸边坡,东经110°55′36.51″,北纬28°46′49.27″。项目用地面积4.88 hm2,均为永久性占地;本项目挖方总量1.06m3,填方1.06m3,无弃方借方本项目总投资2442.69万元,计划于202311月初开工,将于20244月底完成建设。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同意《报告表》关于水土流失现状的分析成果。

()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4.88hm2

()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各区防治措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7%。

()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同意《报告表》所列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水土保持措施静态总投资66.0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88万元。

三、依法履行水土保持有关法定义务

()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确保不发生水土流失的情况,并配合接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建设单位要尽快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

沅陵县水利局

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