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银龄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强溪弃水保安电站延续取水许可的批复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10-25 16:21
湖南银龄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五强溪弃水保安电站延续取水的相关申请资料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经评估同意你单位延续取水申请,并换发新的取水许可证(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五强溪弃水保安电站取水许可证编号为“ ”,装机容量为1×15MW,年许可取水量为168000万m3,取水地点位于沅陵县五强溪镇境内,取水类型为河道内生产,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
二、为解决下游用水并保证五强溪电站的生态流量,五强溪弃水保安电站最小下泄流量可与五强溪电站互为调度调节。电站运行应服从我局对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配置,并采取措施确保最小下泄流量的实现,下泄流量信息应按要求定期报送我局。
三、你单位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并严格按照我局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
四、你单位应严格按照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五、你单位应加强对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并按照计量设施检定校准的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确保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准确。
六、本取水工程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取水地点、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若取水权人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附件:湖南银龄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强溪弃水保安电站取水许可证
沅陵县水利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