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举揭发刘学文等人违法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8-22 15:02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立案查证的违法犯罪事实,按照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湖南省公安厅异地用警一举打掉了怀化市沅陵县以刘学文等人为首的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先后解回、抓获刘学文、刘宏图、胡顺才、杨七军、张彬、蒲成功、张宏宇、陈超、张四平等一批涉案犯罪嫌疑人,并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该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怀化市沅陵县,经多次打击处理后仍然不思悔改,先后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
为弘扬正气,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面彻查该团伙全部违法犯罪事实,决定自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刘学文、刘宏图等人违法犯罪线索及相关“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并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一、请曾受过刘学文、刘宏图等人不法侵害的被(受)害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曾目睹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证人及相关知情人,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办案。鼓励检举揭发相关违法违纪行为,对检举、揭发刘学文、刘宏图等人违法犯罪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协助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物质奖励。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者伪造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敦促该团伙涉案人员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受)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被(受)害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四、公安机关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通道,并安排专人24小时接收人民群众的举报、检举揭发材料。
信件举报地址:湖南省公安厅“3.16”专案组(常德市武陵区新河路188号,邮编415000)
举报电话:0736110 07367193001
专案民警联系电话:覃警官13207365601 向警官 13207365692
附: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
湖南省公安厅“3.16”专案组
2024年7月22日
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
1.刘学文,男,沅陵县沅陵镇人,现年55岁,绰号“刘老八”、“八哥”
2.胡顺才,男,沅陵县沅陵镇人,现年58岁,绰号“财宝”
3.刘宏图,男,沅陵县沅陵镇人,现年52岁,绰号“驼子”
4.蒲成功,男,沅陵县沅陵镇人,现年35岁,绰号“大嘴”
5.张彬,男,沅陵县沅陵镇人,现年38岁,曾用名张成,绰号“麻阳佬”
6.陈超,男,沅陵县二酉乡人,现年39岁
7.杨七军,男,沅陵县沅陵镇人,现年50岁,绰号“七军”
8.张宏宇,男,沅陵县凉水井镇人,现年36岁
9.张四平,男,沅陵县凉水井镇人,现年3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