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奖举报涉“全能神”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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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4 14:32
“全能神”邪教残害生命、祸害家庭、危害社会,是现实危害最突出的“社会毒瘤”之一。为了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和震慑“全能神”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我市全面实行举报涉“全能神”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制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全能神”邪教特征
“全能神”冒用基督教,自称“全能神教会”、“国度福音教会”等,又称“东方闪电”、“实际神”等。近年来,又改头换面,变身“父神教”、“秦国教会”、“圣灵流”、“爱神教会”等,并在互联网上传播。其标志(网站logo)是一个有十字架、月牙、星星组成的图案,其信徒常常自称信“老天爷”、“神”、“女神”、“女基督”等。“全能神”以《圣经》为幌子,炮制出《话在肉身显现》、《末世基督的发展》、《东方发出的闪电》等书籍,《国度降临在人间》、《万国敬拜实际神》、《全能神圣洁灵体出现了》、《主宰一切的那一位》等音视频。“全能神”活动多选择隐蔽、偏僻的住房、出租房等,聚会时偷偷摸摸,交流时使用化名、“灵名”,接头时用暗语、纸条等。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派出所、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受理举报责任单位。广大群众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受理单位。1、提供“全能神”邪教组织制作或传播图片、传单、标语、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光盘、横幅、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物品、器物、纪念品等非法活动场点、可疑人员、可疑情况线索;2、提供“全能神”邪教组织企图制造规模性聚集或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非法聚会、开展反宣活动线索;3、提供“全能神”邪教组织网上活动,或利用微信、微博等媒体进行网上宣传、网上勾连、或其他重要情况;4、提供“全能神”等邪教组织中担任地区负责人、骨干分子以及反动文章撰稿人等线索。受理单位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受理、处理。乡镇(街道)、村(社区)接到“全能神”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后,上报辖区派出所,并配合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固定证据;公安机关接到后,要立即对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固定证据,根据案(事)件性质,组织开展侦查。受理单位对举报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群众举报的“全能神”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由受理单位负责填报奖励呈报表,经县级公安机关初审后报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根据举报事实、案件侦查结果进行认定,并按照500-5000元的相应标准兑现奖励。匿名举报、举报不实或者举报信息不清晰导致无法查实的,不予奖励;一人多处举报经核查只认定一处给予奖励;相同线索多人举报的,经核查后,认定奖励首位举报人员;对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已经被查处的,原则上不予奖励;对“全能神”邪教人员亲友家属举报的,原则上按照标准加重奖励。对举报“全能神”组织内幕、违法犯罪活动深层次线索,经公安机关查实的,视情给予更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