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政策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11-04 16:37

一、适用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二、支持措施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于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一次性扩岗补助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两项补贴不重复享受。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9 号)。

四、申请途径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县人社部门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向县人社部门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向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

五、申请材料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料包括《一次性岗位补贴审批表》《补贴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一次性扩岗补助:资料包括《一次性扩岗补助审批表》《补贴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六、服务管理部门

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规划财务股、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部、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