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国中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认真做好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及利用“湘信贷”平台开展融资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12-27 09:10
沅发改字〔2023〕27号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国中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认真做好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及利用“湘信贷”平台开展融资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县自然资源局:
现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国中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认真做好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及利用“湘信贷”平台开展融资服务的通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降标和放开部分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财信〔2023〕33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沅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6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湘发改财信〔2023〕335号
关于认真做好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及利用“湘信贷”平台开展融资服务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各市州银保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湖南省分行、各大型银行湖南省分行、各股份制银行长沙分行,省信用联社、湖南银行、长沙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和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决策部署,促进湖南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征信平台)一“湘信贷”推广应用,助力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切实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更好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做好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制造业是我国经济命脉所系,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李强总理今年3月来湖南调研时也指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高端制造,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制造业是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稳投资的关键一环,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有利于带动社会投资,有利于提升供给质量,有利于创造新的有效需求,是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2023年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组织开展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申报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一揽子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中国银保监会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当前,我省制造业正处在转型升级、强链补链的重要关头,亟需高质量的金融资源提供支持。省政府已将组织申报国家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列入“发展六仗”重要工作和“稳增长20条”重要内容。各地各银行机构要深刻认识支持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地方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申报,提供要素保障,银行机构要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效,提供金融支撑,共同为湖南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作出新贡献。
二、充分利用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征信平台)开展融资服务
(一)平台基本情况。为有效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切实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要求和省政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以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牵头建设了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征信平台)“湘信贷”(以下简称“湘信贷”平台)。“湘信贷”平台是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的湖南省级总枢纽和总窗口,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部门协同、专业运营”原则,坚持“信用信息全归集、企业融资全覆盖、基础服务全免费”,突出“信用评价、融资对接、企业增信、监督管理、统计分析”等核心功能,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搭建“数据基础坚实、信用画像精准、产品服务优质、应用场景丰富”的一站式便捷融资服务通道。目前,“湘信贷”已在全省统一政务服务超级移动端—“湘易办”正式上线,“湘信贷”微信小程序和门户网站等服务渠道也已同步开通。同时平台已与部分银行达成系统直连,实现贷款全流程线上办理。各地各银行机构要充分利用平台提供的信用信息、征信产品、智能撮合及统计分析等功能加快开展融资业务应用。
(二)“制造业贷款专区系统”情况。为搭建制造业贷款银企专门对接渠道,提高制造业贷款项目申报工作质量和效率,“湘信贷”平台开发上线了“制造业贷款专区系统”。“制造业贷款专区系统”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是国家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平行申报渠道,互不替代,两者项目填报信息完全一致,“制造业贷款专区系统”直接连通银行端,项目对接意向银行覆盖全国性银行和地方银行,助力企业提升获贷成功率。系统将为企业、政府、银行三方提供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项目对接和统计调度等线上服务,推动缓解制造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
三、利用“湘信贷”平台开展融资服务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
1.开通“湘信贷”平台政府端账号。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于6月5日前,统一提交《湖南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征信平台)政府端账号申请表》(附件1),申请开通政府端账号。平台已开通制造业贷款项目管理、辖区企业入驻查统计等功能,可对照《政府端使用手册》(凭政府端账号从“湖南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登录,在右上角下载)进行试用。
2.利用“制造业贷款专区系统”开展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申报管理。(1)去年4批次国家审核通过的项目已批量导入“制造业贷款专区系统”,请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做好银企对接,协调银行机构在系统及时反馈项目授信审核进度和签约授信放贷结果。(2)今年前6批次省级审核通过的项目,将批量导入“制造业贷款专区系统”,请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要求并指导前6批次省级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企业,于6月12日-21日期间在“湘信贷”平台完成注册认证,并在“制造业贷款专区系统”中补充填报1-2家地方意向银行,以便系统自动将国家审核未通过的项目或全国性意向银行判定为“红灯”的项目及时推送到地方银行。(3)计划从今年6月份第7批次项目申报开始,执行“制造业贷款专区系统”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同步申报,请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对照《企业端使用手册》(在“湖南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平台资讯—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指导企业做好注册认证、项目申报及融资需求信息提交,并按要求同步在“湘信贷”平台完成项目审核。
3.加强“湘信贷”平台推广应用。请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关于加快湖南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湘信贷”推广应用的通知》(湘发改财信〔2022〕1042号)要求,大力开展“湘信贷”宣传推介,积极引导企业注册认证,建立健全融资信用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查询辖区企业入驻统计数据,督促各县市区和产业园区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确保今年12月底前各地区在营市场主体入驻“湘信贷”平台并完成实名认证、签署授权协议的比例达到70%。
(二)各银行机构
1.做好入驻“湘信贷”平台基础工作。请尚未入驻“湘信贷”平台的各银行省级分行(总行)于6月7日前,统一提交《湖南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征信平台)银行账号申请表》(附件2)和《银行融资产品明细表》(附件3)等材料,平台已提供融资订单管理、信用报告查询、制造业项目管理等功能,可对照《金融机构端使用手册》(凭银行端账号从“湖南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登录,在右上角下载)进行试用。
2.利用“制造业贷款专区系统”开展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融资对接。(1)去年4批次国家审核通过的项目已批量导入“制造业贷款专区系统”,请各银行承办支行及时在系统反馈项目授信审核进度和签约授信放贷信息,并及时调整项目“标灯”情形(指项目的红黄绿灯三种状态)。(2)今年开始,“制造业贷款专区系统”将对所有批次省级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分类推,即:国家审核通过项目,系统将推送至企业选择的全国性意向银行;国家审核未通过项目或全国性意向银行判定为“红灯”的项目将及时转推至企业选择的地方银行。请各银行做好项目受理,及时反馈对接进度、签约授信放款等信息。(3)各省级分行(总行)应明确专人负责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管理,及时指派各项目的承办支行,督促各承办支行在每周四通过“制造业贷款专区系统”反馈或更新项目签约进展情况,包括项目红黄绿灯“标灯”情形、项目对接阶段、签约时间、签约金额、放贷金额、贷款利率等信息。
3.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及系统直连。“湘信贷”平台已接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可依法依规向各银行共享国办发〔2021]52号文件明确的14类37项企业信用信息,请各银行向全省各分支机构推介“湘信贷”平台功能特点,督促分支机构及时办理企业在平台提交的融资申请,并根据受理、授信进度,及时准确反馈结果信息。同时,请各银行加强与平台技术对接,推动银行业务系统与“湘信贷”平台直连,实现预授信联合建模、贷款全流程线上办理等功能,进一步提升融资服务效率和应用体验。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的通知》要求,并根据国家最新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重点支持领域(2023年4月版,已发布在“湖南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制造业贷款专区”),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指导企业认真细致填报项目信息,完善项目审核机制,对填报信息不规范、项目重复报送等问题重点把关,提高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要进一步加强要素保障。根据国家最新要求,“黄灯”项目为仅缺少项目批贷所需的要素保障、行政许可等的项目,要协调推动审批部门采取并联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依法合规尽快保障项目主体贷前所缺的土地、规划、环评等要素齐全,协同推动项目符合审贷和开工条件,推动“黄灯”项目转为“绿灯”项目。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和各市州银保监分局要将扩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工作及“湘信贷”平台应用纳入日常管理,明确监管重点,做好督促指导和日常监测。加强与市州发展改革部门的工作联动,完善优化扩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和促进“湘信贷”平台应用的政策环境。适时评估各项信贷政策落实效果,推动金融机构将评估结果纳入对其分支机构的综合绩效考核,指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制造业发展调研分析和信用融资应用创新,及时总结报送工作举措和经验成效。各地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产业发展导向,对全部或特定领域备选项目出台专项贴息政策,加大政府性担保基金对备选项目的担保支持,推动降低融资担保费用。鼓励各地区引导地方银行针对备选项目出台审批绿色通道、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等支持政策。
(三)进一步优化融资服务。各银行机构要切实增强服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主动性,优化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审批流程,加快审批效率,推动符合条件的“黄灯”项目转“绿灯”,加快“绿灯”项目签约投放。要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规模,重点支持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提高制造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传统产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围绕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增加信用贷、首贷投放力度。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创新风险评估方式,推进信贷产品创新,推动与“湘信贷”平台预授信联合建模,实现贷款全流程线上办理。
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各市州银保监分局及各银行机构按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具体任务安排,共同做好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及“湘信贷”平台推广应用,有关工作已纳入信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按照工作部署,拟于近期召开全省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暨“湘信贷”平台系统培训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信息: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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