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12-04 14:06
为加强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文件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经修订后的《沅陵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以下简称《禁火令》)正式印发,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一)修订背景
我县原《禁火令》于2020年施行以来,为我县依法行政,确保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今年机构改革和上级文件规定原颁布《禁火令》与现工作要求不一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有必要对《禁火令》进行重新修订。
(二)修订依据
《禁火令》修订的主要依据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以及2023年8月10日湖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森林火灾报警及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森防办函〔2023〕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起草过程
我局于2024年8月中旬正式启动了《禁火令》起草工作。通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以及2023年8月10日湖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森林火灾报警及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森防办函〔202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草拟了《禁火令》的初稿。9月10日起,在县政府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发函,广泛征求意见,修改补充形成了第二稿。之后组织相关股室和专业人员进行评审沟通,逐条分析,充分研讨,对管理实施细则修改形成了第三稿。10月中旬经局党委(扩大)会议审议,再次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第四稿。11月13日经县司法局审核形成了第五稿,即本次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禁火令(送审稿)》。
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修订《禁火令》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修订《禁火令》非常必要和及时,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沅陵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共分为6条。第一条为制定的依据;第二条为禁火区域;第三条为具体禁火要求;第四条为法律责任和处罚依据;第五条为森林火灾举报电话;第六条为原文件废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