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网上公示(2026.8.18-2026.8.31)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9-03 10:20

                沅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网上公示(2026.8.18-2026.8.31)

序号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当事人

违法事实

适用法律法规

处罚内容

备注

1

8月18日

沅城管罚

(2026)56号

谢圣鹏

当事人在未取得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建设,且此违法状态一直未予以消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处罚金人民币:14㎡×10元=861.4元

2

8月19日

沅城管罚(2026)57号

李带秀

当事人溪湖小镇1#、2#楼项目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交付使用,其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之规定

处罚款人民币:2110000元X0.05=105500元

3

8月19日

沅城管罚(2026)58号

沅陵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当事人沅陵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的情况下擅自发包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工程中门卫工程施工建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

处罚金人民币:1365542.41元×0.01=13655.42元

4

8月19日

沅城管罚(2026)59号

胡伊玲

当事人胡伊玲于2024年5月在沅陵镇廻龙山大桥组(3#街坊沅水大桥20#位)竣工建成的房屋,未按照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处罚金人民币:29.95㎡×1487.55元×0.09=4009.70元

5

8月19日

沅城管罚(2026)60号

湖南一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当事人湖南一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将沅陵县一目高级中学(一期)项目交付使用,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

湖南一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处罚金1200000元、对当事人李林处罚金60000元

6

8月25日

沅城管罚〔2026〕61号

杜建新、

杜建明

当事人杜建新、杜建明在未取得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沅陵县鸳鸯山社区打虎坪62号擅自进行房屋建设,且此违法状态一直未予以消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款人民币:241.8㎡×20元=4836元整

7

8月25日

沅城管罚〔2026〕62号

杨长春

当事人杨长春在未取得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沅陵镇教场坪社区大池溶66号擅自进行房屋建设,且此违法状态一直未予以消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款人民币:160.04㎡×20元=3200.80元

8

8月26日

沅城管罚〔2026〕63号

唐华玉

当事人唐华玉在未取得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沅陵镇施家巷54号擅自进行房屋建设,且此违法状态一直未予以消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款人民币:147.32㎡×10元=1473.20元

9

8月31日

沅城管罚〔2026〕64 号

唐仕云

当事人唐仕云在未按照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在湖南省沅陵县沅陵镇龙泉山居委会渔家巷83#进行房屋建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处违法建设超建部分工程造价8%的罚款(100.96㎡×991.72元×0.08=8009.9元

10

8月31日

沅城管罚〔2026〕65号

向阳

当事人向阳在未取得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湖南省沅陵县沅陵镇白园路6号擅自进行房屋建设,且此违法状态一直未予以消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对该违法建设处罚款人民币557.26㎡×20元=1114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