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网上公示(2026年9月1日——9月4日 )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9-07 11:15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 沅陵县筲箕湾镇临峰酒家 | 沅陵县筲箕湾镇临峰酒家经营使用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制作的食品案 | 当事人经营使用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制作的食品,将野生兔子加工成餐饮菜品对外销售牟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壹拾陆元整(216元整),上缴国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年9月1日 | 沅市监罚决〔2026〕75号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
| 徐州汉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徐州汉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 当事人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压力管
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
1.对当事人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2.对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以上罚没合计:100000元,上缴国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年9月1日 | 沅市监罚决〔2026〕68号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
| 沅陵县北溶生态茶业专业合作社 | 沅陵县北溶生态茶业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案 | 当事人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 吊销其营业执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年9月4日 | 沅市监罚决〔2026〕207号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
信息来源: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