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网上公示(2026年1月4日——1月8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1-09 09:00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 沅陵县筲箕湾镇中学 | 沅陵县筲箕湾镇中学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盘(复用餐具)及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当事人使用的餐盘洗涤剂残留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当事人采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红辣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索取了供货商合格证明文件,但未保存好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元陆角(30.6元); 3.对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盘,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整); 4.对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整); 以上罚没合计人民币:壹万零叁拾元陆角整(10030.6元 整),上缴国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十二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01.04 | 沅市监罚决﹝2025﹞167号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
| 沅陵县意丰建材有限公司 | 沅陵县意丰建材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热轧带肋钢筋案 |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销售无标签、无出厂检验报告的Ф8mm、Ф10mm热轧带肋钢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1.没收不合格Φ8mm热轧带肋钢筋2.39吨、Φ10mm热轧带肋钢筋1.19吨;
2.罚款人民币22196元,上缴国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01.07 | 沅市监罚决﹝2025﹞179号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
| 湖南中化学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中化学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有“迷信”的广告语案 | 当事人发布有“迷信”用语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八项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上缴国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01.08 | 沅市监罚决﹝2025﹞158号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
信息来源: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


